政策解读

融政发〔2020〕 18 号 融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政策解读

来源: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9-29 17:25  

一、编制背景

一直以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就是国家政策的重点关注方向,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首次将农业农村工作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更是毋庸置疑。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756号),为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指导各地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科学规划和统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生态环境部编制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积极响应生态环境部要求,为坚决打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继发布了《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的通知》(桂环函〔2019〕1834号)、《广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桂环函〔2020〕98号)等文件,以指导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提高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为提高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总体部署,提升已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效果,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融安县人民政府通过委托方式确定了北京伦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作为技术服务单位,开展融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旨在针对融安县农村污水治理现状存在问题,提出建设改造规划方案,指定年度建设计划,改善运行维护管理体系,估算投资运维费用。

二、编制目的

结合融安县农村经济社会状况、生活污水产排规律、环境容量、村民意愿等因素,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因地制宜的制定合理可行的工程措施,科学规划和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基本完成生态敏感区内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基本建立农村污水管控长效运行机制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1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土壤2018〕143号)《关于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75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国家、广西、柳州市关于社会经济与农村环境整治的有关文件,特编制本规划。

、主要内容解读

(一)规划第一章总则,说明了规划背景、编制依据、规划范围及期限、规划目标等。

(二)规划第二章区域概况,说明了县域自然气候条件、社会经济状况、生态环境保护状况等。摸清环境敏感区域的农村分布情况,结合环境质量状况分析农村生活污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规划第三章污染源分析,进行了农村用水及排水情况、农村改厕情况、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情况、污染负荷量预测等。结合全县农村污水处理现状和污染负荷量预测,分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需求。

(四)规划第四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说明了治理方式选择、设施布局规划、污水收集系统建设规划、污水处理工艺选择、设施出水排放要求、固体废弃物处置、验收移交要求等。

(五)规划第五章设施运行管理,包括运维管理规划及环境监管要求。针对现状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存在的问题,通过规划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架构、合理确定设施运维模式、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标准化运维管理体系、完善建设和运维机制、制定运维管理评价与考核体系等措施,规划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六)规划第六章工程估算与资金筹措,包括工程估算及资金筹措。按照治理阶段计划,逐村列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清单,估算工程总投资。

(七)规划第七章效益分析,分析污染治理效果,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发展的成效等,预测《规划》实施后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八)规划第八章保障措施,结合本地实际,从组织领导、项目投资、项目建设、技术支撑、运营监管、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