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照明设施建设越来越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由于城市照明管理主体混乱,监管乏力,城市照明设施质量和管理水平急需提升。为了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能源节约,方便市民生活,美化市容环境。
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
1.《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三、征求意见情况
根据出台规范性文件的程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4月22日向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供电局等部门发送了征求意见函。截止到4月23日下班前,县财政局提出:城市夜景照明设施的维护经费以及路灯照明的电费列入财政方案内,我局采纳该意见。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供电局3个单位答复无意见,其他部门逾期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