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融安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县新时代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主要措施,对组织实施提出了要求。《实施方案》以基层为重点,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优化人才布局,充实基层人才力量,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提高服务能力,是积极应对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以及基层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不断扩容形势的重要举措,对持续筑牢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网底,促进巩固健康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健康融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乡村振兴、健康柳州建设的关键。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基层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不断扩容,我县基层卫生人才队伍不稳定、优秀人才资源短缺以及分布不平衡等问题日益突出。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西时强调要“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提升基层预防、治疗、护理、康复服务水平”。
二、《实施方案》对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什么目标?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十四五”对于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规划目标,结合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现状,通过建立健全适应新时代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发展的保障体制、激励机制和管理制度,逐步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保障水平,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才留才的吸引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夯实基层人才队伍基础。到2025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每万名居民拥有全科医生4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占全县各级卫生人员总数比例达到37%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卫生技术人员占基层卫生人员总数比例达到60%以上,卫生院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技术人员中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占比分别达到15%、28%,乡村医生队伍中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到5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数量基本满足医疗卫生服务需要,逐步建成一支医德高尚、业务精湛、廉洁自律、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三、《实施方案》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在完善基层用人机制方面:结合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县聘乡用”制度的具体内容及程序;改革人员招聘办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辟艰苦边远地区招人绿色通道。
在改革基层运行机制方面:落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公益一类保障机制;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建立专门绩效激励机制,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由基础部分和动态奖励部分组成;健全医保基金激励机制,积极探索紧密型医联体(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结合本辖区村(居)民当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门诊统筹等开展包干付费。
在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方面:对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职称倾斜政策;实施城市医师服务基层政策;实施特设岗位招聘计划,鼓励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到基层服务。
在加强基层人才培养方面:培养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专科(高职)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定期进修学习制度;推动临床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深化粤桂协作,推动对口帮扶医院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医疗机构开展互派医务人员挂职交流。
在提高乡村医生保障水平方面:全面推行“乡聘村用”;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水平。
四、什么是“县聘乡用”制度?
“县聘乡用”是指医务人员实际在卫生院工作,但是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聘用和管理。在县域内卫生院总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对具有医药卫生类大专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由卫生院或医共体牵头单位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服务需要,提出用人需求,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制定招聘方案,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统一组织招聘。
五、《实施方案》在人员招聘方面有什么新突破?
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采取面试(技术操作考试)、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对公开招聘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可不设开考比例。对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在原有规定基础上放宽10岁。
六、《实施方案》如何保障基层卫生人员的收入?
乡(镇)卫生院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公益一类保障和专门绩效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其收入(含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应按规定全额纳入单位(部门)预算管理。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含核定的编制数和控制数)人员基本工资、计提的“五险二金”和乡镇工作补贴等支出由同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予以全额保障;其他在职人员待遇支出通过统筹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多渠道予以保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由基础部分和动态奖励部分组成。基础部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每年定期核定。动态奖励部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按照考核结果和年度收支正结余提取各项基金后核定,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奖励。
七、针对基层卫生人员有哪些职称倾斜政策?
一是对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高级职称的,采取“即评即聘”到相应岗位,不受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二是对乡(镇)卫生院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专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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