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融政办发〔2023〕17号 《融安县山洪灾害 防御预案(2023年)》政策解读

来源: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7-07 16:30  


一、制订的背景和意义

提高融安县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有序、高效、科学应对山洪灾害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山洪灾害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政策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简要报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报告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规定(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基层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建设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抓细抓实防汛抗洪救灾各项措施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抢险救灾“一线工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等。

三、主要内容及其说明

(一)指导思想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二)总体目标

坚持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实行山洪灾害防御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主要任务

有效防范化解山洪灾害风险,高效有序做好山洪灾害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要求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