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融政规〔2023〕11号《融安县畜禽养殖污染 防治规划(2023—2027年)》政策解读

来源: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2-29 16:45  

一、制定(修订)背景及意义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以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推动全县畜禽养殖业合理布局,制定《融安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为实现乡村振兴、建设美丽融安、生态融安提供坚实保障。

二、制定(修订)过程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等文件要求,编制本规划

本次规划编制,广泛征求了有关县级部门及公众意见,同时组织专家论证,并将按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报请政府审议。

三、重点内容

本次规划主要内容包括:

(一)规划目标

按照融安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合理规划和发展畜禽养殖业,控制和削减畜禽养殖排污总量,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解决畜禽规模养殖污染,培育形成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新兴产业。力争到2027年,构建生态消纳为主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系,探索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机制,大幅消减对水环境的影响,持续改善全县水环境质量。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上级考核要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100%,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达100%,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上级部门要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处置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是明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确定融安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重点区域为大良镇,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引导畜禽养殖业合理布局。二是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增加土地配套,提高利用水平;推广规模养殖,优化处理模式;鼓励多渠道利用,促进资源利用;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三是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统一台账,准确记录,制定培训指导计划和监督检查方案。四是强化环境监管,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强化日常监管,防范污染风险,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全方位强化病死畜禽管理,强化环境监测。

(三)重点工程

为落实《融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需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集中力量,围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完成规划建设项目。对照规划指标目标,结合规划任务,主要建设期为20232027年。融安人民政府应重点支持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田间配套设施建设、监管体系建设项目。

(四)效益分析

     一是环境效益,主要为改善养殖场周边环境,提升耕地肥力,提升环境质量。二是经济效益,主要为促进种植业提质增效,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三是社会效益,主要为提高农产品安全,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主要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监督,加大政策扶持,强化科技支撑,注重宣传引导。

(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 07228136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