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目的
为进一步明晰融安县行政许可权利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57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柳政办〔2024〕1号)文件精神,编制本清单。
二、必要性
行政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
三、起草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57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柳政办〔2024〕1号)。
四、主要内容
本次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涉及县级单位25个、中区直驻柳单位4个、乡镇12个。通知正文明确了许可事项来源、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和动态管理、审批层级调整的规定、中区直驻柳单位许可事项管理等内容。《融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事项为251项,《中直驻融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事项为6项。在清单中,包含了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要素,便于公众了解和监督。
五、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本清单经征求41个相关单位意见,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林业局等8个单位共提出16条意见,3条采纳,13条不予采纳,其他单位均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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