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人员
健康管理服务措施表
*风险排查地区以及时间以自治区、柳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为准。
*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自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或自公布本土疫情之日往前14天的返柳来柳人员。
*返柳来柳人员请务必提前联系目的地所属社区(村、屯),了解柳州市疫情防控政策,在返柳前24小时可通过扫下方“入柳报备”小程序码,逐项如实填报信息进行报备。
一、 入桂入柳人员管理服务措施
广东省:深圳市
黑龙江省:黑河市
辽宁省:葫芦岛市
江苏省:苏州市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呼和浩特市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四川省:成都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
注:百色其它区域如有升级中高风险地区,参照上两栏执行。
*以上依据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桂新冠防指办[2022]16号、桂新冠防指办[2022]25号及桂新冠防指〔2022〕19号整理,管理措施将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要求动态调整,本期内容根据北京日报客户端,截止到2022年02月21日10时整理。
二、离柳离桂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依据桂新冠防指〔2022〕20号文,对各类风险人员离柳离桂管理要求如下:
(一)各地推送给柳州的密接、次密接以及时空伴随者(1)密切接触者。进行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 次核酸检测(第 1、4、7、10、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 7 天居家健康监测+3 次核酸检测(第 2、4、7 天),健康管理起始时间从抵桂之日开始算起。如疑似病例最终判定为非病例,该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随之解除。
(2)次密切接触者。进行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 次核酸检测(第 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 7 天居家健康监测+3 次核酸检测(第 2、4、7 天),健康管理起始时间从抵桂之日开始算起。如密切接触者前两次核酸检测有阳性结果,其次密切接触者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如密切接触者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次密切接触者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随之解除。
(3)时空伴随者。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 次核酸检测(第 1、4、7天),健康管理起始时间从抵桂之日开始算起。
(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在柳人员依据桂新冠防指办〔2022〕16号、桂新冠防指办〔2022〕25号执行:抵柳不足7天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抵桂超过7天但不足14天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7天居家健康监测;抵桂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区、所在设区市其它县(市、区)的在桂人员依据桂新冠防指办〔2022〕16号、桂新冠防指办〔2022〕25号要求执行。同时,依据2022年2月2日广西最新通知要求,对本类人员,如果因本人原因未能完成广西疫情防控政策健康管理期限确需离柳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双采双检做2次核酸阴性(间隔24小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后可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直接离柳离桂返回外省驻地、工作地,不得在旅途中增加游玩或走亲访友的路线。
此类人员如已经纳入管理并已完成至少一次核酸检测者可视为已完成第一次检测,实施一次双采双检即为第二次检测,结果阴性后,各相关单位部门应尽快办理其相关手续,做好人员离桂过程的服务保障及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四)其它离柳离桂人员建议做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者有序返程,并按照返回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
自我健康监测的相关要求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一)指在社区和医务人员指导下,在家庭环境下进行独立居住,要求单人单间,不能外出。(二)做好居住环境的消毒、厕所消毒。(三)居家隔离需满足“一人一室一卫”,隔离房间内应有单独卫生间,不得与其他成员共用卫生间。(四)房间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五)不能与家庭成员共餐。二、居家健康监测:
(一)原则上在家办公、不上学,非必要不出门,每天做好健康监测、上下午各测量 1 次体温。(二)由社区人员组织上门采样核酸检测。(三)必须出门的需向社区申请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方可出门。(四)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五)不到人群密集、重要的公共场所,不得前往网吧、电影院、健身房、KTV 等公共场所。(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七)出现发热、干咳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向社区报告,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八)居家健康监测如果是和家人同住,建议家人也尽量减少出门,密切关注自身健康。(九)在家庭中无需单人单间,无需独立卫生间,无需分餐。(十)家庭中无需特别额外消毒。三、自我健康监测
(一)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正常上班、上学。(二)自己做好健康监测,每天上下午各测量 1 次体温,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三)不到聚集性、半密闭、密闭场所。(四)不参加聚会聚餐。(五)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六)出现发热、干咳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七)在家庭中无需单人单间,无需分餐,无需独立卫生间;(八)家庭中无需特别额外消毒。
温馨提示
01
做好健康监测,及时就医
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报告所在社区(村、屯)和所属单位,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02
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14 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省份人员等返柳人员,要至少提前 24 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在抵柳后 12 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和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积极配合排查登记、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等防控措施。
03
做好个人防护,遵守防控规定
请广大市民朋友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多通风、吃熟食、用公筷、常清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扎堆、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选择户外活动,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的场所活动。04
积极接种疫苗,构建免疫屏障
请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适龄人群、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需要接种加强针的人群应尽早主动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增强免疫。当前已进入流感高发季,推荐老年人、儿童、慢性病患者和医务人员等流感高危人群接种流感疫苗。
05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公众要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果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将依法追究责任。
柳州市县两级疫情防控咨询热线电话
市 民 热 线: 0772-12345 0柳州市指挥部: 0772-2825585柳州市疾控中心: 0772-2802630柳 南 区 指 挥 部:0772-2119781柳 北 区 指 挥 部:0772-2616502城 中 区 指 挥 部:0772-2621577鱼 峰 区 指 挥 部:0772-3601586柳 江 区 指 挥 部:0772-7219062柳东新区指挥部:0772-2671143阳和新区指挥部:0772-3513181柳 城 县 指 挥 部:0772-7612388鹿 寨 县 指 挥 部:0772-6810120融 安 县 指 挥 部:0772-8137955融 水 县 指 挥 部:0772-5123182三 江 县 指 挥 部:0772-8615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