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和办事指南

5-3抵押权-注销登记

来源: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0-06-04 17:18  

   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

  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事项名称

  抵押权注销登记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实施主体

  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办理条件、适用范围、事项类型及数量限制

  融安县本级辖区内的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依申请进行,无数量限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抵押人、抵押权人持身份证明原件到场并提交下列材料:(材料均提供原件,如需要复印件由本中心工作人员自行复印)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1)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共同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2)抵押权人单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3)抵押人等当事人单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证实抵押权已消灭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 

  六、办理地点

  持材料到政务服务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 

  七、登记程序:受理登簿 

  八、承诺时间:受理后当场办结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十、注意事项

  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或亲自到场签署的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办理地址:融安县广场北路13号政务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广西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one.gxrerec.gvo.cn/online/index)。

  咨询电话:0772-8317330   0772-8153663

  下载网址:http://rongan.dnr.gxz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