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和办事指南

4-1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划拨、出让(单位产)

来源: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0-06-04 17:28  

   融安县不动产转移登记及税收征缴综合服务指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划拨、出让单位产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划拨、出让单位产 

  二、设定依据 

  《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1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三、实施主体 

  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 

  四、办理条件、适用范围、事项类型及数量限制 

  融安县本级辖区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依申请进行,无数量限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双方持身份证明原件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均提供原件,如需要复印件由本中心工作人员自行复印)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1)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合同 

  2)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 

  3)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 

  4)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协议书,或者记载有关分割或合并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实体分割或合并的,还应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实体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5)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4、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5、土地出让合同、政府批复文件、土地出让价款发票(土地为出让地性质的不用提供此材料) 

  六、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利用股办理土地划拨转出让报批手续;(土地为出让地性质的不用进行次步骤) 

  第二步:双方持所有材料到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窗口递交材料,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如果符合审查规定,将出具受理通知书给申请人。如果材料审查不符合规定,由窗口出具一次性补正通知书,待申请人交齐补正材料后再予受理。 

  七、登记程序:受理登簿 

  八、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起1个工作日,若需公告,公告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证时限内。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工本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税费: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税务部门核准的费用收取 

  十、注意事项 

  1、企业的身份证明有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机关、事业、社团身份证明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居民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的身份证明为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理人证明为户口簿等其他能证明的材料 

  2、领证时需提交权利人(或代理人)身份证件及受理单;缴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权证。 

  3、收费减免: 

  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免收登记费 

  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免收登记费 

  3)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免收登记费; 单独发证按80/件收取登记费(财税(201945号文)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办理地址:融安县广场北路13号政务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广西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one.gxrerec.gvo.cn/online/index)。 

  咨询电话:0772-8327781   0772-8153663  

  下载网址:http://rongan.dnr.gxz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