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关于设立融安县不动产登记机构有关事项的批复》(融编〔2015〕17号)文件,于2015年10月26日成立,为县国土资源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业务接受融安县不动产登记局指导。
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主要职责为:承办全县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全县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汇总等工作,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公开查询服务;承担全县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管理及不动产登记信息日常维护工作;其他不动产登记相关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