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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梁凤春、江丹丹、江良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来源:融安县自规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4-09-12 10:24  

                     编号:2024(继)125

梁凤春、江丹丹、江良申请继承下列不动产,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真实意思表示,经初步查验,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柳资源规划发(2021)8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20241111日之前)持异议书面材料到本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融安县政务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72-8158009  0772-8153663

申请人

梁凤春、江丹丹、江良

坐落

融安县长安镇河东新区鑫华农贸商住小区综合商住楼A区1016号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

  38.71                                      

房屋用途

住宅

产权证书

《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05002019493890*、契税票据NO.345025240900009561

   被继承人、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死亡时间

备注

江宏

452227**********5X

2023年7月15日


  继承人、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梁凤春

452227**********20

夫妻


江丹丹

452227**********28

父女


江良

452227**********11

父子


放弃继承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覃梅姣

452227**********27

母子


接受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备注




公示单位: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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