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公告

关于张水凤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来源:融安县自规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4-11-20 13:09  

                   编号:2024(继)145

张水凤申请继承下列不动产,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真实意思表示,经初步查验,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柳资源规划发(2021)8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2025114日之前)持异议书面材料到本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融安县政务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72-8158009  0772-8153663

申请人

张水凤

坐落

融安县长安镇新民一区(原新民村)

土地面积

36.13

土地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

  36.13

房屋用途

住宅

产权证书

融国土建(2023)第0076

   被继承人、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死亡时间

备注

吴丙英

452227**********26

2006年3月3日

曾用名:吴炳英

  继承人、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张水凤

452227**********25

母女


放弃继承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张锦华

452227**********14

母子


张锦花

452227**********29

母女


陈志坚

452227**********10

女婿(姑婿)

转继承人

陈燕

452227**********24

外祖孙

转继承人

陈平

452227**********13

外祖孙

转继承人

接受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备注




公示单位: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