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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华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来源:融安县自规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4-11-20 13:11  

                  编号:2024(继)146

刘华申请继承下列不动产,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真实意思表示,经初步查验,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柳资源规划发(2021)8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2025114日之前)持异议书面材料到本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融安县政务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72-8158009  0772-8153663

申请人

刘华

坐落

融安县雅瑶乡雅瑶村弄口屯8号

土地面积

147.24

土地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

  247.30

房屋用途

住宅

产权证书

融集用(2000)字第03-01-02-03号、融房权证融安字第00002807号、融房融安共字第00002118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死亡时间

备注

刘庭集

452227**********13

2012年5月18日


  继承人、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刘华

452227**********10

父子


放弃继承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肖芳春

452227**********25

夫妻

曾用名:肖方春

刘伟

452227**********15

父子


接受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备注




公示单位: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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