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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彩爱、李海波、李海霞、李海涛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来源:融安县自规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4-12-13 13:07  

                   编号:2024(继)164

张彩爱、李海波、李海霞、李海涛申请继承下列不动产,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真实意思表示,经初步查验,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柳资源规划发(2021)8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202529日之前)持异议书面材料到本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融安县政务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72-8158009  0772-8153663

申请人

张彩爱、李海波、李海霞、李海涛

坐落

融安县长安镇新华街135号(原117号)

土地面积

170.93(实测:170.49

土地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

  282.90

房屋用途

住宅

产权证书

融国用(1995)字第01-03-00-275号、桂房证字第2300404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死亡时间

备注

李振明

430521**********3X

2017年11月7日


  继承人、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张彩爱

452227**********27

夫妻


李海波

452227**********39

父子


李海霞

452227**********24

父女


李海涛

452227**********34

父子


放弃继承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接受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备注





公示单位: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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