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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韦翠玲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来源:融安县自规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5-02-07 14:48  

                   编号:2025(继)14

韦翠玲申请继承下列不动产,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真实意思表示,经初步查验,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柳资源规划发(2021)8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202546日之前)持异议书面材料到本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融安县政务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72-8158009  0772-8153663

申请人

韦翠玲

坐落

融安县长安镇东兴路127号(民族宗教事务局房改房1栋1单元302号)(原河东区东兴街171号)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

52.87

房屋用途

住宅

产权证书

桂房证字第2302818

   被继承人、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死亡时间

备注

韦继昌

452227**********16

2024年12月30日


韦素娟

452227**********20

2007年7月15日


  继承人、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韦翠玲

452227**********49

父女、母女


放弃继承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莫买婵

450222**********2X

夫妻


韦泽华

450211**********15

父子、母子


韦泽军

452227**********15

父子、母子


韦泽云

452227**********11

父子、母子


接受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备注





公示单位: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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