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登记公告

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来源: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16-06-27 18:00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龙吉光户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67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融安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
联系方式:832778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龙吉光

宅基地使用权

长安镇新兴路100

75.98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