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姚家成、戴清菊保管不善,将位于融安县河东开发二区的他项权证书(证号:融他项(2015)字第216号,土地面积:104.98㎡)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公告/☑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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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安县自规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5-04-02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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