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030号
因张军、李革融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融国用(2007)第01-22-00-1436-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公告声明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融安县广场北路13号政务大楼二楼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0772-8327781、0772-8317330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 权利人 | 面积 (土地)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融国用(2007)第01-22-00-1436-3号 |
张军、李革融 |
土地面积: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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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长安镇长安广场商住小区 |
住宅 |
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