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唐正宁保管不善,将位于融安县长安镇广场西路13幢168号(广场丽景园F栋3-20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融国用(2012)第10000900287-150号、土地面积:16.93㎡)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公告/☑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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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安县自规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4-07-09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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