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公告

韦美枝不动产权证明遗失声明

来源:融安县自规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4-07-18 11:40  

    因韦美枝保管不善,将位于融安县长安镇桔香南路10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桂(2022)融安县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00670号、桂(2023)融安县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00325号,建筑面积318.41㎡、土地面积63.86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公告/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