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邢顺德保管不善,将位于融安县长安镇珠玉村石龙屯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融集建(1993)字第07-04-05-15号,土地面积:105.96㎡;)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公告/□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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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安县自规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4-09-12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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