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办理该事项的条件
解答:(一)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三)不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不得影响市政道路、城市桥梁、城市照明、供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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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安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3-06-01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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