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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落实2022年度自治区、柳州市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来源:融安县督考办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3-05-17 15:55  

融安县落实2022年度自治区、柳州市

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柳州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柳绩办发〔2023〕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落实2022年度自治区、柳州市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守正创新,以人民满意作为机关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普遍共性问题加强对症施治和源头治理,持续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激发共建共治内生动力,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新融安。

二、整改单位

列入2023年度融安县绩效考评涉及整改的所有单位。

三、程序步骤

(一)整改范围及内容

整改范围包括自治区反馈意见建议和柳州市反馈意见建议(含12345热线投诉问题)。整改内容为对意见建议处理的公示、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成效等方面情况。

(二)制定整改措施

1.实行分类管理。一是自治区反馈意见建议整改。4月底前,市绩效办将自治区反馈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和责任确定。对指向明确、反映客观问题,具体到道路、村屯、项目点,经调查基本属实的建设性意见建议,由县督查绩效办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各整改责任单位设定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在年内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实行精准管理;对表扬性质或内容宽泛笼统,属日常规定工作范畴或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非建设性意见建议,需向群众做好整改回应和宣传解释工作,以获得群众满意认同。对群众多年反复提出或对之前整改结果不认可的意见建议,自治区将组织开展跨年度整改事项“回头看”专项行动(整改事项时间范围:2020年—2022年)。二是市本级意见建议整改。从6月起,市绩效办将邀请各类评价主体对考评单位进行满意度评价;定期从12345热线系统调取投诉群众对整改责任单位进行满意度评价。所收集到问题均列入市本级意见建议整改,并在11月前进行回访,形成本年度落实整改评价。

2.明确整改重点。4月底前,县督查绩效办从自治区反馈建设性意见建议中筛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广,并且年内能够解决或者取得明显成效的意见建议,设置为重点整改意见,自治区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将对重点整改意见建议自动赋予专属二维码,实行“一事一码”精准管理。8月前,县督查绩效办从已完成的重点整改事项中选取“优秀整改案例”向市绩效办申报,原则上申报案例不少于1件。

3.作出整改承诺。各整改责任单位要通过门户网站、主流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公示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价。5月底前,要将所有自治区反馈整改意见建议内容及处置方法进行公示;12月底前,完成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县督查绩效办将公示情况的照片或网站截图作为佐证上传系统备案。

4.强化过程管理。一是自治区反馈意见建议。各有关单位需按照整改目标,倒排工作进度,落实整改工作。所有自治区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事项,均要求各有关单位及时报进度情况到县督查绩效办,再由县督查绩效办通过自治区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定期填报整改进度情况。7月中旬前完成中期整改进度填报,11月中旬前填报整改完成情况并上传相关佐证。二是市本级意见建议。各有关单位及时报进度情况到县督查绩效办,再由县督查绩效办通过柳州市绩效管理云平台填报整改进度情况。

四、整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各整改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满意”为标尺,深入开展靶向整改、系统治理,有效保障改善民生。要从严从实抓牢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将整改事项责任到人,突出整改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多年反复提出、久而未决的问题,要深入调研、找准症结,精准用力、重点突破,确保整改工作出实效、见真章。

(二)强化过程监督,注重整改实效。各整改责任单位要坚持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靠前指挥、把准方向,把群众意见建议整改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加大督查力度,加快整改进度,通过“建清单”、“晒成果”等方式推动整改落实,结合整改工作做好公示公告、解释说明,解决一件销号一件。对需要多个部门联合整改的项目要加强统筹,合力推进;对检查发现的整改漏项、进度缓慢等问题及时跟进;对整改不力的,县督查绩效办将进行重点监督指导,推动整改工作全面落实。

(三)健全长效机制,积极回应关切。各整改责任单位要构建起群众意见“收集—反馈—整改—考评”的闭环工作机制,密切关注群众愿望诉求。对指向明确、留有联系方式的意见,要及时联系沟通,同步告知意见承办情况;对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因当事人不了解政策而反映的意见,要耐心解释,取得理解。通过细致扎实的群众工作,有效回应各类意见建议,持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治理能力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未尽事宜,请与县督查绩效办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罗绍锋,8326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