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的通知》(桂财农〔2023〕42号)精神,下达我县隧道重大病虫防控项目总金额20万元,按上级时间完成物资采购19.9万元,采购结余100元。通过使用救灾资金,支持开展水稻重大病虫防控和培训。项目于2023年10月实施完毕。现将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2:项目绩效绩效目标自评表)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融安县农业局反映。联系人:陈文革13078021128
融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2日
附件2: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水稻重大病虫防控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2
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 | |||||||||
中央主管部门 | ||||||||||
地方主管部门 | 资金使用单位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 (B/A×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 | 0 | 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20 | 0 | 0% | |||||||
自治区财政资金 | 0 | 0 | 0 | |||||||
地方财政资金 | 0 | 0 | 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合理 | |||||||||
下达及时性 | 及时 | |||||||||
拨付合规性 | 合规 | |||||||||
使用规范性 | 规范 | |||||||||
执行准确性 | 准确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良好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项目已完成、报账材料已交付,等待县财政拨款19.9万元 | 县财政资金紧张、目前款项尚未支付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支持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重发区域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 支持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重发区域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水稻重大病虫防控面积 | 1.34万亩次 | 1.34万亩次 | ||||||
质量指标 | 防控效果 | 有效遏制暴发流行成灾 | 有效遏制暴发流行成灾 | |||||||
项目实施区统防统治覆盖率 | >43% | >43% | ||||||||
时效指标 |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组织实施时效 | 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期及时组织实施 | 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期及时组织实施 | |||||||
成本指标 | 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 | 不超过市场价格 | 统防统治每亩低于1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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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减少农作物因灾损失 | 减少损失 | 减少损失 | ||||||
社会效益 指标 | 防灾措施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效果 | 重发区域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农作物不出现大范围成灾绝收 | 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农作物不出现大范围成灾绝收 | |||||||
生态效益 指标 | 灾区农业生产能力恢复 | 基本恢复 | 通过及时组织防治,未出现因病虫害造成的成灾绝收情况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有效保持重大病虫疫情灾情监测预警能力 | 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期内 | 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期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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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灾农民或防治服务组织满意度 | ≥85% |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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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