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文件
融乡村指发〔2024〕2号
关于印发《2024年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三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三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落实。
附件:1.融安县2024年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贫帮
扶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 融安县2024年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帮
扶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 融安县2024年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就业帮
扶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融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
融安县2024年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防贫帮扶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操作指南〉的通知》、《中共柳州市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柳州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州市2024年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贫帮扶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继续压紧压实防止返贫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防止返贫监测精准性和帮扶实效性,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围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三环节一提升”,即监测环节、帮扶环节、退出环节及数据质量提升,确保监测对象应纳尽纳、应帮尽帮、稳定消除风险、信息账实相符,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工作措施
(一)“监测环节”应纳尽纳,确保风险排查全覆盖。
1.继续实施“线上网络化、线下网格化”工作模式。继续推行“线上网络化,线下网格化”及“4+2+2”网格化工作模式,充分运用广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广西平台)网上办理监测对象排查预警、识别和风险消除认定等工作,实现“数据信息多跑路,基层干部少跑腿”,推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各项工作实现网络化管理,明确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职责任务。[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强化帮扶政策宣传。加大帮扶政策宣传力度,村级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利用平时入户走访、集中大排查、常态化排查契机对所有农户宣传讲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申报政策“明白纸”,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宣传讲解帮扶政策“明白纸”内容,做到宣传全覆盖、“户户知、人人懂”。[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持续开展排查。组织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村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干部、防贫监测网格员、帮扶联系人等在第一季度开展一次对脱贫户(监测户)的全覆盖遍访,入户宣传帮扶政策,摸清农户家庭信息变化情况,了解农户生产生活、发展产业、稳定就业等相关情况,及时发现存在返致贫风险的农户。防止返贫监测网格员每月对所负责区域的农户至少完成一次遍访,掌握农户最新情况,并完善好遍访排查台账。[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排查。各乡(镇)要聚焦重点村(社区)和重点群体,针对脱贫人口多、防止返贫任务重、易地搬迁安置区,或是干旱、洪涝等灾情严重等重点区域,新识别和新申请的整户低保户、新增危改户、受自然灾害灾情影响较大农户等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工作,及时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对符合纳入条件的及时纳入监测管理。[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强化数据筛查预警。运用多部门数据强化筛查预警,加强与行业部门的沟通协作数据共享,县乡村振兴局每月与教育、民政、公安、人社、住建、卫健、医保、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开展辖区范围内数据比对,全面筛查预警对象,并及时将预警信息反馈乡镇核查核实,对存在风险的农户,及时按要求纳入监测管理。[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等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帮扶环节”应帮尽帮,确保真帮实扶到位
1.促进脱贫户、监测户持续增收。认真贯彻落实《柳州市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融安县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等文件精神,持续落实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根据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发展需求,精准施策,注重扶志扶智,切实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聚焦产业就业,强化到户产业帮扶措施落实,健全帮扶产业联农带农益农机制,加大就业帮扶力度,组织和引导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用好就业帮扶车间、以工代赈等渠道支持脱贫人口就近就业,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力争脱贫人口收入下降比例和低收入人口比例低于全区平均水平。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低收入群体和收入下降的脱贫户、易地搬迁脱贫户等重点群体逐户建立增收工作台账,并根据帮扶需求,及时将重点对象名单推送给各乡(镇)和行业部门,开展有针对性帮扶。每月开展收入信息采集,村、乡、县逐级召开工作例会研判增收形势,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帮扶工作。民政部门与乡村振兴部门协作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有效衔接,坚持开发式帮扶与兜底性保障相结合,将农村低收入家庭符合纳入防止返贫监测条件的实现应纳尽纳,杜绝体外循环。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机制,推动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常态化救助帮扶政策,做到凡困必救。(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民政局)
3.加强帮扶,精准施策。监测对象纳入后5天内,原则上要安排1名以上(含)帮扶责任人。监测对象纳入后10天内,由帮扶责任人结合风险类型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相关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申报,帮扶措施要做到管用够用,精准施策,对家庭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至少落实一项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牵头单位:各定点帮扶单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退出环节”应消尽消,确保稳定消除风险
严格把握退出标准,规范退出程序。对纳入监测半年以上的监测户开展风险评估,对达到风险消除条件且确认已没有致返贫风险的,按照程序步骤进行风险消除。不得设置风险消除比例。如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后,出现新的返致贫风险,应按程序重新识别为监测对象,并落实帮扶措施。[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数据质量”持续提升,确保信息账实相符
1.抓好数据质量。通过抓好日常监督、月度抽查、数据共享、季度分析、集中清洗、限级修改等方式加强对防贫数据质量监测。组织乡镇每月至少开展3次以上数据清洗,对异常数据形成清单、报表,发放到乡镇进行核实修改。[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开展“包抓包核包过”信息核实专项行动。结合国家、自治区开展集中大排查专项行动等,适时开展“包抓包核包过”信息核实专项行动,围绕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增收、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政策落实等重点内容,对全县所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开展“包抓包核包过”信息核实专项行动,逐户逐项核实农户家庭信息和落实帮扶措施等情况,确保信息账实相符。[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开展年度信息采集更新。组织乡镇、村采取“线上网络化、线下网格化”工作模式,实地采集录入脱贫户、监测对象和脱贫村发生变化的信息,对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数据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和动态管理,确保数据账实相符。对存在的脱贫人口收入虚登、漏登、群众不认可等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脱贫人口收入数据失真排查整治,不预设增收标准、不搞数字增收,进一步提升收入数据质量。[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按照本年度防贫监测帮扶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将工作落到实处,督促好帮扶人按照文件开展帮扶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县级各行业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根据行业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在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帮扶、提升数据质量等方面,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加强对各乡(镇)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共同推进防贫监测帮扶提升行动,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强化调度指导。县级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指导,不定期通过线上数据监测、线下实地督导等方式,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基层同志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对于工作进展慢、工作质量差、问题数据突出的乡镇进行跟踪指导,在防贫监测帮扶方面督导发现问题及问题整改情况将纳入2024年年底绩效考核。
附件2
融安县2024年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产业帮扶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按照全县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三大提升行动的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扎实推进产业帮扶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有效发挥作用,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融安“三农”工作新篇章。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融安特色资源和产业发展基础,优化完善县级5个、村级3个特色产业,重点发展和培育壮大融安金桔、香杉、中药材等优势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完善发展“3+N”特色产业体系。以规划为导向,聚焦特色产业产前、产中、产后,谋划实施产业项目,健全产业链条、补齐要素短板,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多措并举推进产业帮扶,力争有发展意愿和条件的脱贫群众产业帮扶全覆盖,农户可持续增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成果。
二、工作措施
(一)夯实粮食安全“压舱石”,加强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1.毫不松懈抓好粮食生产。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坚持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确保粮食播种面积比上年只增不减且稳定在27.01万亩以上,总产量8.77万吨以上。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强化各项强农惠农扶粮政策落实,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生产。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优质大米品牌,推广融安特色优质粮食种植,提升“屋背山”、“盛丰优谷”、“融勤粮舍”、“潭粮记”、“绿之源”、“石寨良村”等稻米品牌影响力。抓好防灾减灾降损,加强气象灾害、病虫害监测预警防范,制定灾前防御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意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保障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农林牧渔并举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保障“菜篮子”安全。实施“菜篮子”蔬菜基地建设工程,持续推进蔬菜基地建设,确保蔬菜产量稳定在25万吨以上。稳定生猪生产,支持牛羊畜禽产业发展,调动养殖企业规模养殖积极性,力争牛羊出栏1.6万头、4.4万只,家禽出栏510万羽,猪牛羊禽肉产量增长3.5 %以上。发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陆基圆池养殖模式,力争全年水产品产量8005吨以上,水产品总产量增长4.22%以上。调优水果品种结构,引导水果上山上坡,力争全年水果产量达35.47万吨。加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护,确保糖料蔗种植面积稳定在3.5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推行田长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因地制宜推进撂荒耕地利用。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推进高效节水、水肥一体化建设,重点补上土壤改良、农田灌排设施等短板,落实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制度。专项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特色产业发展用地需要。[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实施设施农业提升行动,大力发展以蔬菜、水果、畜牧、渔业为主体的设施农业,保障合理的设施农业用地需求,统筹做好设施项目包装,提升设施农产品附加值,培育创建设施蔬菜、水果等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加快推进设施蔬菜,以现有常年露地蔬菜基地、城市保障性蔬菜基地、蔬菜示范区(产业园)等为重点,推进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鼓励发展蔬菜钢架大棚建设。加快推进设施水果,大力推广果蔬避雨、避寒、避晒“三避”种植技术,加强果实和幼苗覆膜避寒、避雨栽培和光诱杀、光驱避等新技术新模式,推广水肥(药)一体化、省力化喷药雾化系统。加大小蚕共育、大蚕轨道式喂蚕车、方格蔟轻简采茧器、桑园剪伐机、竹笋采收设备,饲料养蚕、小蚕设施化共育、大蚕工厂化饲养等技术以及茶园、油茶等省力化机械用具的推广力度。加快推进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鼓励发展楼房养殖,推动沙子乡奶牛养殖及加工设施养殖项目、旱鸭(泗顶、桥板)养殖。加快推进设施渔业,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为主的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等农业设施。强化用地保障,切实满足设施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需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高产业帮扶实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5.强化到户产业帮扶措施落实。鼓励帮扶脱贫群众因地制宜发展产业,通过产业发展获得增收,确保脱贫群众特色产业覆盖率达95%以上。健全产业帮扶机制,全面落实各项产业帮扶政策,逐户落实落细产业以奖代补、小额信贷、技术培训等产业帮扶措施,确保发展产业的脱贫群众至少得到1项以上的有效帮扶,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脱贫户产业帮扶覆盖率达9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提高产业帮扶项目使用效益。优化完善县级5个、村级3个特色产业,选定柑橘(金桔)、香杉、中药材作为县级重点发展的2—3个县域主导产业重点扶持。以规划为引领,统筹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产业项目,重点支持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产业发展短板和全产业链开发,培育壮大县域特色主导产业。中央、自治区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总体稳定,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完善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建设,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现共建、共用、共管,脱贫地区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的产业项目原则上从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中选择。强化帮扶产业分类指导,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常态化开展产业项目帮扶提升,解决产业项目“建而不成、成而不用、用而不好”问题,提升产业项目带动产业发展、扩大就业、促进增收的能力。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7.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加强财政衔接资金扶持项目的项目库管理工作,项目入库前明确联农带农,实施的项目必须落实联农带农责任,提升项目联农带农效果。健全财政衔接资金和帮扶资金支持的经营性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压实经营主体责任,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引导经营主体通过基地建设、入股分红、帮扶就业、订单销售等帮扶方式联农带农。提升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水平,增强服务带动小农户能力。脱贫村经营主体覆盖带动脱贫群众达30%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立足优势资源禀赋,精准务实培育乡村产业
8.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立足融安特色资源,着力做好“土特产”文章,加快推进农业产业整体布局规划和小流域生态农业规划,持续优化县、乡、村三级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定位,以发展融安金桔、香杉、中药材、优质稻、鸡等“5+1”优势特色产业为主线,实行动态调整、适度扩容的机制,着力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打造一批优势明显、布局合理、配套完备的特色产业集群,重点促进全县农产品生产规模化、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全面提升融安金桔、香杉、中药材、优质稻、鸡等特色产业发展水平,逐步形成县有主业、乡镇有特色、村有一品的发展格局。积极创建连片螺蛳粉原材料种养基地,新建扩建一批螺蛳粉原材料示范基地。继续实施油茶“双千”计划项目,大力推广良种油茶种植,加强油茶低产林改造,推进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建设,全年力争新造油茶林1.5万亩,实施油茶低产林改造0.3万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农文旅,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开发乡村多元价值。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争创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重点县,新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推介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路线,加快发展乡村旅游、森林旅游、休闲农业、生态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持续举办金桔节、农民丰收节、龙舟赛、三月三等民俗体验和节会活动,培育“乡村旅游+”、“文化+旅游”、“节庆+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深入挖掘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民俗文化资源、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建设旅游精品项目、文创体验示范项目。推动预制菜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民宗股)、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推进三产融合发展,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10.加强平台载体建设。通过新建打造一批、强化提升一批,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等各类产业平台高质量发展,以平台载体的提档升级促进产业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落实《柳州市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融安金桔、香杉、中药材、优质稻、鸡等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推进农产品加工设施改造升级,提升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质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现代农业产业链招商引资,引进和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产出效益高、市场联结紧的龙头企业,重点引进一批农产品加工大项目和产业链上下游优质项目,带动特色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服务中心、县投资促进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推动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中心乡镇寄递物流中转站和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大力发展统仓共配、共同配送模式,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布局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与产地进行对接建设中转冷藏保鲜设施和果蔬配送中心,提升果蔬、肉类、水产品等农产品冷链物流水平。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动特色农产品信息服务和网上交易,鼓励和引导大型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提升消费帮扶助农增收行动实效。组织县内经营主体参加农产品展销会、交易会、博览会等一系列线上线下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产销有效对接。[责任单位: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总工会、中国邮政融安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13.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加强县域内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商标品牌培育工作,持续打造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借助会展平台强化品牌宣传。从品牌建设上把融安品牌故事讲“好”、从质量把控上把融安产业做“精”,推进融安金桔、香杉等地方特色产业实现标准化、品牌化,扩大品牌知名度。积极培育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推动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大力推进“圳品”认证工作,推动与粤港澳大湾区市场有效对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持续加大保障力度,强化产业综合服务支撑
14.夯实产业发展科技基础。持续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推进农业产业新品种选育。加快补上农机装备短板,推广新型实用高效农机装备促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大力推进水稻、甘蔗等主要农作物和茶叶、油茶等优势特色作物机械化生产,力争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2%以上。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5.推进产业发展指导服务。持续加强农业创新团队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乡村科技特派员下乡工程,统筹发挥产业顾问组作用,组织开展科技进村入户服务培训指导活动。组织农业科研教育单位、产业大培训专家服务团等开展产业科技帮扶,建立好按产业类别分组组建联络对接机制,聚焦特色产业发展深入一线开展产业发展指导。积极发挥驻村干部和产业发展指导员助推产业发展作用。继续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积极选送农业农村人才培训。加强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加强脱贫户和小农户技术培训,提升各类主体产业发展能力和生产经营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16.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引导金融机构聚焦特色农业产业,加大“桂惠贷”、富农产业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贴息贷款支农力度。鼓励地方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开发特色产业险种,扩宽特色产业保险覆盖面,提高主要农作物、畜牧及森林等特色产业风险保障水平,助力群众持续增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融安县支行、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壮大特色产业至关重要,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要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工作制,把产业发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上下、横纵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定期跟踪监测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见效。
(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间政策和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通过实地督导、工作调度等方式抓好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风险防控,筑牢安全防线。将产业风险防范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增强脱贫地区干部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对特色产业发展项目,从产业选择、品种选择、市场销售、资源环境、资金安全、技术支撑、金融保险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评估,及时应对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遇到的自然风险、疫病风险、市场风险,保障产业有效发展、收益稳定持续。
(四)做好宣传总结,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平台,广泛开展产业帮扶支持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增强参与积极性。加强业务培训,解读政策措施,提高基层干部政策执行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总结推广产业帮扶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讲好乡村产业发展故事。
附件3
融安县2024年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就业帮扶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全年累计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不低于9.3万人,其中脱贫户劳动力(含监测户劳动力,下同)转移就业人数不低于33393人,全年脱贫户劳动力稳定务工6个月以上人数不低于2023年水平。任务进度要求按自治区、柳州市相关文件执行。
(二)完成自治区下达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健全管理机制和制度,发挥对半劳力、弱劳力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安置作用。
(三)加大就业帮扶车间支持力度,落实各项就业帮扶车间政策,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人数保持稳定。
(四)落实就业帮扶政策。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务工信息动态监测和调度
1.做好脱贫人口务工信息动态监测工作。
(1)利用广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广西平台),精准掌握脱贫人口务工情况。帮扶联系人是摸排和录入脱贫劳动力的务工地点、务工时长、工资收入等务工信息第一责任人。帮扶联系人按照数据真实、群众认可的工作原则,于每季度末前与帮扶对象核实确认务工地点、务工时长、工资收入等务工信息,完成本季度的入户务工信息采集,并登记到电子《帮扶手册》。(责任单位:有乡村振兴帮扶任务的单位)
(2)各乡(镇)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就业社保协理员、信息员、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等基层工作力量作用,切实做好监测对象、返乡回流脱贫劳动力(考核年度内因停止在外从业而回到本县行政管辖区域内超过1个月的脱贫劳动力)、公益性岗位退出人员、脱贫户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及“雨露计划”未就业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务工信息动态摸排工作,于每月3日前填写《未转移就业脱贫劳动力就业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县就业社保专责小组,邮箱raxjysb@163.com,如发现存在务工信息登记不准确的,要立即提醒、指导帮扶联系人核实并修改相关务工信息,配合帮扶联系人入户开展“251”就业帮扶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
(3)县就业社保专责小组每季度第一个月要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对照2024年度脱贫人口务工收入增收目标,研判当前脱贫人口就业形势,分析工资性收入情况,重点解决“返乡未就业脱贫劳动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并监督各行业部门有效落实帮扶政策措施。县就业社保组于每月5日前将《未转移就业脱贫劳动力就业情况统计表》报市就业社保专责小组,并将企业岗位信息推送到乡镇、行政村(易地搬迁安置区)。[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就业社保专责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做好脱贫人口务工信息数据共享工作。县乡村振兴局每季度第一个月将上季度脱贫劳动力务工地点、务工时长、工资收入等务工信息数据以及需要就业帮扶的监测对象、返乡回流脱贫劳动力、公益性岗位退出人员、脱贫户高校毕业生及“雨露计划”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名单提供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数据开展脱贫劳动力务工信息分析调度工作。乡镇负责乡村振兴工作、就业工作的相关机构参照做好脱贫人口务工信息数据共享工作。[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做好脱贫人口务工信息调度工作。县就业社保专责小组每季度对各乡(镇)脱贫劳动力务工地点、务工时长、工资收入等务工信息采集、核实情况进行集中分析,筛查预警异常数据,对各乡(镇)脱贫人口务工信息情况进行研究,指导各乡(镇)做好就业帮扶工作。[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就业社保专责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落实就业帮扶政策
1.落实各类资金补贴政策
(1)落实企业或社会组织、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保补贴、带动就业补贴。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落实农民工、返乡入乡人员创业扶持补贴,落实培训补贴,落实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和意外伤害险补贴。[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水库和易地搬迁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2)落实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建设补助、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县域内稳定务工劳务补助政策,落实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补贴和意外伤害险补贴。[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落实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
2.落实金融扶持政策
对脱贫人口创办的市场主体,以及直接带动脱贫户发展产业,需要向当地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的市场主体,鼓励其申请“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政策性贴息贷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落实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就业工厂)服务政策
开展就业帮扶车间专项服务行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升级一批”“扶持一批”“新建一批”“调整一批”的原则,指导乡镇开展服务,动态管理就业帮扶车间。要落实就业帮扶车间专员联系制度,强化就业帮扶车间的动态管理,按规定提供补贴申领、用工、培训等服务,促进车间的健康发展,增加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机会。根据实际情况,试点新建设“企业+就业帮扶车间”或“联合体+就业帮扶车间”的就业帮扶车间不少于1家。[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落实技能培训政策
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将脱贫劳动力纳入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象范围,鼓励各类院校和社会民办培训机构,结合市场需求和培训意愿,面向脱贫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政策,帮助有培训意愿的脱贫劳动力提升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做好公共就业服务
1.发布一批就业见习岗位。认定一批就业见习基地,为符合条件且需要就业见习的脱贫劳动力提供就业见习机会,提高就业能力。[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全力挖掘以工代赈就业带动能力。围绕实施以工代赈政策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和以工代赈专项投资项目,优先组织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参与项目建设。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与脱贫人口签订劳务协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打造覆盖全域的“零工网络”。全面加强全县零工市场建设,因地制宜挖掘一批季节性岗位,进一步强化“季节性”有组织劳务输出。充分发挥融安零工驿站作用,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就业难的脱贫户(监测户)就业。广泛收集和发布零工岗位信息,探索将乡村劳动保障服务站点建成零工网点,提高农村劳动力获取零工岗位信息和公共就业服务的便利性,帮助因照顾家庭等原因难以实现稳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增收。[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做好劳动维权工作。将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劳动力的劳动权益维护工作纳入年内劳动用工专项检查范围,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督促最新的我区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到位,保障外出务工脱贫人口合法权益不受到非法侵害,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落实就业帮扶责任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期收集共享各类岗位信息(包括就业见习岗位信息,下同),开展数据共享,分解帮扶任务。举办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提供就业政策咨询、技能培训、岗位信息交流与发布,“点对点”送工等就业服务,引导外出务工;其中,800人以上易地搬迁安置区的县每年组织举办易地搬迁专场招聘活动不少于1次;支持零工市场建设、就业帮扶车间发展,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拓展就地就业渠道;要求各级帮扶联系人开展就业帮扶。落实各类补助政策。组织开展帮扶联系人对帮扶户所有劳动力进行一对一就业帮扶。
2.县乡村振兴局。监测共享需就业帮扶的脱贫人口名单。
3.各乡(镇)人民政府。分享岗位信息,要求乡镇和村两级帮扶联系人开展就业帮扶;收集汇总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意愿、培训意愿,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岗位信息交流与发布、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组织辖区劳动力参加“点对点”送工。统筹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各类补助政策。
4.行政村和社区。为各级帮扶联系人提供岗位信息,规范整理各级帮扶联系人的帮扶台账,及时审核录入脱贫人口务工信息,收集上报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意愿、培训意愿。定期开展遍访,了解所有农村劳动力就业意愿的变化,重点跟踪返乡回流人员、公益性岗位退出人员、落实过就业帮扶但未实现就业人员,及时更新需帮扶人员名单并反馈给各级帮扶联系人,开展村级就业帮扶。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各类补助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责任落实
就业帮扶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相关要求,落实工作目标责任,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工作落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切实履行好就业社保专责小组牵头部门责任,负责组织开展和落实各项就业帮扶措施,协调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督查各部门按职能分工,落实好行业部门主体责任。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做好脱贫劳动力就业状况监测排查工作。要切实担起就业帮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实做细帮扶工作,使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推进就业帮扶工作。
(三)做好宣传发动,总结经验亮点
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基层就业服务机构等平台,做好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相关活动信息的宣传工作,提高帮扶政策的知晓率、帮扶活动的参与度。同时,对活动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及时推广,邀请媒体跟进报道,扩大活动影响力。
(四)加强工作督导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就业社保专责小组成员单位每季度不定期对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进行2—3次暗访和抽查,对发现问题突出的乡镇,进行通报,通报转发至涉及的后盾单位,检查暗访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对工作突出的给予表扬通报。
附件:1.融安县2024年转移就业目标任务计划表
- 融安县未转移就业脱贫劳动力就业情况统计表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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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2024年转移就业目标任务计划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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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面上人数 | 脱贫户(含监测户)人数 | 转移就业总人数 | 备注 |
板榄镇 | 6094 | 2670 | 7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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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将镇 | 5955 | 2660 | 7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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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瑶乡 | 3676 | 2143 | 5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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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坡乡 | 3546 | 1733 | 4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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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石镇 | 7097 | 2821 | 8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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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起乡 | 2430 | 1232 | 3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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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顶镇 | 4331 | 2096 | 5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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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子乡 | 2411 | 1192 | 3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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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板乡 | 4791 | 2244 | 6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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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良镇 | 4417 | 1876 | 5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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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 | 21538 | 10584 | 28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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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头乡 | 4321 | 2142 | 5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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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0607 | 33393 | 9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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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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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安县未转移就业脱贫劳动力就业情况统计表 | |||||||||||||
序号 | 县(区) | 乡(镇) | 村(安置点)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未转移就业人员类型 | 家庭类型 | 是否开展“251”就业帮扶 | 开展“251”帮扶是否有台账 | 目前转移就业状况 | 未转移就业原因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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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融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 2024年3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