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纠纷”的频繁发生,一直是困扰着基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顽疾。为了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融安县自然资源调处服务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多措并举、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化解了一件件纠纷案件,为我县的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高度重视,释放高效调处新信号。调处工作事关社会发展和安定团结,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分管县领导亲自推动调处工作,协调解决调处中心所需的人、财、物等问题,确保调处中心稳定高效运转。定期听取调处工作汇报,指导并亲自参与多个区、市重点案件的调处工作,亲临调解一线进行纠纷调处,以上率下、形成合力,这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调处工作的权威,大大提升了调解成功率。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阳春带队到潭头乡陪村屯与杨梅屯重大涉稳案件现场勘查、指导工作
(二)强化保障,形成齐抓共管新局面。
一是成立调处工作专班,明确各片区职责。由县委政法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主抓,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领导挂牌督办及调处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三大纠纷”化解处理工作专班。调处服务中心将专班工作人员进行分组,专班工作人员包乡镇、包案件分配。
二是加强相关部门联动,发挥1+1>2的协同效应。“令不行则政不正,政不正则道不通”,对不服从上级政府依法调处的结果,又不依法按程序启动相关诉求,而是采取破坏生产、扰乱社会秩序、危害社会安全等非法的手段危害社会稳定的,调处服务中心积极与公安部门、司法部门形成联动打击工作合力。通过打击一处、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促进广大群众树立依法维权的良好的法治意识,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安定。
桥板乡阳山村拗脚屯山林纠纷立案现场
(三)创新方法,走出纠纷化解新路子。
调处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坚持以调为主、调处结合、依法确权的工作原则,坚持走以人民为中心的调解路子,走出了一条“借助本土力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新路子。一方面,借助镇村两级力量,摸清实情,打感情牌,化干戈为玉帛。对于不配合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敏感人员,办案工作组借助乡镇、村委的力量,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配合案件的化解工作,变“为我化解”为“我要化解”,提高案件办结率。另一方面,利用本土法律工作者力量,以柔克刚,取信于民,打破调解僵局,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调处服务中心积极引导纠纷当事人委托本地法律工作者(律师)代理案件的处理,本地法律工作者(律师)熟悉本地的风土人情,既可以引导当事人合理合法表达诉求,走正当的维权途径,也可以节约政府资源、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此外,本地法律工作者(律师)参与调解,极大降低了纠纷当事人双方对抗心理,为矛盾纠纷的化解打下良好基础。
潭头乡东相村凤村屯宣传扫黑除恶现场
今年调处服务中心将继续紧紧围绕“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和谐共处”为原则,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和“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开展自然资源权属纠纷“大排查、大接访、大调解、大防控”工作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的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