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曝光专区

融安县通报1起违反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融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日期:2022-01-27 18:00   作者:融安县纪委监委

融安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政委,四级高级警长龙革违反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龙革因不正当性关系被行政记大过处分后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于2007年至2016年6月,违反生活纪律,先后与两名异性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性关系,且导致一名女性怀孕生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破坏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且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使用假身份证、假结婚证与婚外女性生育两个小孩。龙革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漠视党纪国法,背离党员初心使命,毫无纪法底线,思想腐化,道德败坏,行为堕落,知法犯法,执法犯法,不知悔改,一错再错,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党员干部的形象,情节十分严重。2021年12月31日,龙革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以上案例教训深刻,令人警醒,请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好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纪委机关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党员干部道德、法纪教育,强化日常监管;领导干部要要自觉带头抓好家风建设,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以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家庭家教家风在单位、社会中起到示范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示警,切实提高党性认识,加强道德修养,强化法纪意识,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工作作风。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