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申请材料

融安县临时救助的申请材料

来源:融安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08-05 15:30  

支出型临时救助申请对象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申请对象可向急难事件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申请对象应按规定出示家庭成员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说明家庭困难情况,并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支出型救助申请对象中不属于特困救助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有效期内的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应书面签署授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委托书。

政策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认定操作规程》的通知(桂民规〔202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