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申请

通告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09-06 09:00  


为了实现住房保障工作公平、公正,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放宽原有政策继续开展2022年融安县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工作,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县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未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二、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到管辖社区领取并填写《融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供家庭户口簿和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家庭到现居住地社区报名申请,由长安镇人民政府指导各社区将申请人家庭的调查结果和相关信息材料录入到县民政系统(广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的“城市低边”模块),由县民政局对录入的材料进行审查批准。同时由长安镇人民政府将申请人的相关材料报送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联合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汇总审核意见。

(二)严格按照“社区初审——长安镇人民政府复审后一榜公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后二榜公示”的三审核二公示制度进行资格审核。

未尽事宜,请咨询县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8473302;县房管所联系电话:8135779

特此通告。



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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