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融安县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方案(试行)》精神,2024年度我县新申请实物配租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户共6户,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和长安镇融康社区分别出具协查意见,长安镇人民政府受理和初审,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交警大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房产管理所等7部门联合复审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终审后,下列4户家庭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现予以公示。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公示期: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5日,公示期为7天。
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受理举报单位: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772-8473302。
融康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户实物配租名单(4户):
陆志全户(符合保障人数4人)
刘均学户(符合保障人数1人)
韦 敏户(符合保障人数1人)
肖海洪户(符合保障人数2人)
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