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融政规〔2023〕12号)精神,我县2024年第一批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人员经各社区协查,长安镇人民政府受理和初审,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交警大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房产管理所等7部门联合复审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终审,下列40户家庭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现予以公示。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公示期: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4日,公示期为7天。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受理举报单位: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772-8473302。
一、和平社区实物配租名单(11户)
李 娜 陈永建 肖玉姣 梁 革 曾 春 杨文龙 赖铁锋
蒋唐燕 龙红玲 邹 静 张振端
二、新民社区实物配租名单(3户)
何 宁 艾运德 潘杰妮特
三、桔东社区实物配租名单(7户)
钟文军 黄 珍 王庭军 邓付云 潘春兰 韦祖道 张静华
四、新兴社区实物配租名单(16户)
曾彩仙 石 远 吴小光 陈晚成 廖永信 韦海贞 李玉纯
吴 洋 潘艳婷 李哲聿 韦 菊 唐青清 刘庆兰 朱正凯
廖仁凯 刘中华
五、融江社区实物配租名单(3户)
吴干花 陈彩梅 肖泽诗(1人符合保障资格)
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