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是国家为满足民生需求而建设的住房保障项目,是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群众权益所采取的一项政策措施。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现有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充足的情况下,高效履行住房保障职责,认真做好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切实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群住房困难,让困难群众圆上“安居梦”。
1.拓宽范围,住有所需。依托《融安县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方案(试行)》,将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易地搬迁户家庭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切实有效解决易地搬迁户家庭因人口自然增长导致的住房紧张问题。另将城市危旧房D级危房住户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增加频率,动态年审。充分利用现有公共租赁住房空置房源,进一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提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覆盖率,在规定的一年一审的基础上增加1次公共租赁住房新申请集中受理和审批,更好满足各类群众住房需求。
3.以人为本,优先考虑。从现有房源的低楼层房屋中优先供特殊群体(主要是指不方便爬楼梯住高楼层的重度肢体残疾、年老体衰和大病体弱等承租户)另行抽签,确保其入住后出行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