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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07-16 10:35  

1. 按要求填写的《融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 承租户所有共住人的身份证

3. 承租户所有共住人的户口簿

4. 结婚证(如有)

5. 离婚材料及子女抚养证明(如有)

6. 丧偶的相关证明(如有)

7.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现住房情况证明材料(不动产证明、购房合同等)

8.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及待民政部门认定的:

《融安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或

《融安县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批表》或

《融安县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中低收入认定表》

(只收其中一表)

9.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重大疾病、残疾证、优抚证等)

10. 暂住证且两年(含)以上的社保缴交凭证或纳税凭证

11. (户籍因大中专院校读书迁入的)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

12. (户籍因入学、服兵役迁出的)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