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来源:融安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0-11-27 10:45   作者:办公室

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次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2

公租房申请

政策

法规

文件

《融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融政规〔2019〕12号)《融安县住房保障动态管理办法》(融建发〔2019〕9号)

《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融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融政规〔2019〕12号)《融安县住房保障动态管理办法》(融建发〔2019〕9号)

自申请之日起(每年10月10日),至第二年2月28日县房产管理所终审完毕。公示7天。

县房产管理所终审完毕。公示7天。

融安县住建局长安镇人民政府

融安县住建局长安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示栏




办事

指南

申请人到管辖社区领取并填写《融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按照《融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的要求提供家庭户口簿和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3

租赁补贴发放

政策

法规

文件

《融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融政规〔2019〕12号)《融安县住房保障动态管理办法》(融建发〔2019〕9号)

《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自申请之日起(每年10月10日),至第二年2月28日县房产管理所终审完毕。公示7天。

融安县住建局长安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示栏




4


办事

指南

申请人到管辖社区领取并填写《融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按照《融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的要求提供家庭户口簿和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融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融政规〔2019〕12号)《融安县住房保障动态管理办法》(融建发〔2019〕9号)

县房产管理所终审完毕。公示7天。

融安县住建局长安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示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