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第二中学:
你校关于申请核定学生公寓住宿费等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桂发改收费〔2021〕1164)及《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我市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宿舍住宿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柳发改收费〔2020〕19号)文件规定,经调查、研究,现就你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等问题复函如下:
一、核定融安县第二中学学生公寓(8人一室)住宿费收费标准按每人每学期300元收取。
住宿收费标准中包含学生宿舍供水、供电定额标准(水定额5吨/人·月,电定额5度/人·月),超过供水、供电定额标准的,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另行分摊收取。
凡学生宿舍住宿每室人数超过8人的,住宿费=每室每学期收费总额÷每室实际住宿人数。
二、学生公寓加装空调的,其住宿费收费标准可适当上浮,具体按《柳州市发展改革委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我市县属公办普通高中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柳发改函字〔2019〕673号)规定执行。
三、学生宿舍直供热水费由学生自愿刷卡按实际消耗热水量交费,收费标准为38元/立方米。
四、今后你校新建学生公寓的结构面积、设施设备等与上述宿舍相同的,其住宿费、热水费收费标准可按上述标准收取,无需另行申报审批,但需到县发改局备案。
五、根据《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我市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宿舍住宿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柳发改收费〔2020〕19号)文件要求,你单位的收费清单需通过“融安县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布,以便于消费者通过登录“融安县政府门户网”进行查询。请你单位接文后及时到我局办理相关收费信息公开手续,并严格实行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报告制度,于每年5月30日前按附表规定向县发改局报送上一年度的收费情况。
六、请你校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校园醒目处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收费政策的顺利实施。
此复。
附表: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二)
融发改收费〔2022〕1号附表: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情况报告表.d
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融安县财政局
2022年1月17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报:市发展改革委、县人民政府
抄送:县教育局、县市场局、县税务局
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