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现将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2019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9﹞23号),请各学校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排查与入学安置工作,确保信息准确,让每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得到妥善安置。现就相关工作提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
一是对中轻度、基本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到普通中小学就读,相应学校不得拒收,并为其建立学籍;
二是对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中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尽量安排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由县特殊教育学校为其办理学籍;
三是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教学校就读的各类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县教育局联合县残联和县卫健局共同开展医教结合的送教上门服务,由县特殊教育学校为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建立学籍,并建立送教档案;
四是对重度残疾无自理能力及识别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指导家长或监护人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免学手续,免学申请要填写《融安县2019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册》,经各相关部门核实认定,县级教育部门批准,方可免学。
五是对年龄尚小、家长要求延缓入学或在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尚无法入学或送教上门的适龄残疾儿童,要指导家长或监护人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缓学手续,免学申请要填写《融安县2019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册》,经各相关部门核实认定,县级教育部门批准,方可缓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