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柳州市教育局正式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今年我市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时间统一定在7月1日、2日(星期六、星期日),招生对象为3至6周岁的幼儿园适龄幼儿,招收小班的幼儿应年满3周岁(截至2023年8月31日),各幼儿园不得提前招生!
各幼儿园招生应以公布的入园条件为准,凡在幼儿园招生时段报名,都不存在先后顺序,要杜绝排队、占坑现象。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入园儿童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不得违规设置特色班、兴趣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不得设置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的学前班,超过国家规定班额的幼儿园、办园条件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看护点不得举办托班。
各幼儿园招生工作应公开透明,招生简章和收费公示等要提前15个工作日通过幼儿园公示栏、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简化招生入园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优化招生工作流程,并于招生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
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儿童、具备接受学前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以及五保供养儿童等的入园问题;要积极做好幼儿园的招生政策宣传工作,鼓励就近入园,推进阳光招生。
2094744(城中区教育局)
3726390/3715758(柳南区教育局)
3163324(鱼峰区教育局)
7221300(柳江区教育局)
3116570(柳东新区教育局)
3310675〔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