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申请、审批、发放流程 :
① 申请:学生应于秋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申请材料:
2、受助学生身份证件
3、户口本
4、《扶贫手册》或县级扶贫部门开具的贫困户证明
② 审批:学校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受理学生申请,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由学校领导、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进行认真评审,评审结果须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发放:公示无异议后,中职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社会保障卡等一般银行储蓄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原则上按学期发放。
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申请、审批、发放流程:
① 申请: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校组织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生填写《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信息表》。学校根据名单表,形成《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学生人数统计表》。其中,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需同步提交户口簿复印件(含户号页、学生姓名页信息)。
② 审批:免学费学生名单经由学校领导、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审核结果须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③ 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组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本人在《西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信息表》上签名确认并免除学生学费。
三、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申请、审批、发放流程:
① 申请:秋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本校当年度中职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组织符合奖励条件的学生填写《20 -20 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连同获奖文件、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递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评审。
② 审批:
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中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和相关代表组成的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认真评审,评审结果须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中职国家奖学金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中等职业学校将《20 —20 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表》连同评审结果材料按程序分别报送同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
每年10月15日前,各设区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组织开展本辖区中职国家奖学金名单评审工作,并认真填写《20 —20 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后,将相关材料按程序报送至自治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③ 发放: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最终审核通过的中职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后,中等职业学校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当年中职国家奖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社会保障卡等一般银行储蓄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将获得中职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及时更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准确。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
申请、审批、发放流程:
① 申请:每年10月31日前,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本校当年度中职自治区奖学金分配名额,组织学生填写《20 —20 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申请表》,连同获奖文件、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递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
② 审批: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中职自治区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和相关代表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认真评审,评审结果须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每年11月15日前,中等职业学校要将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名单形成《20 —20 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报同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应随机抽选一定比例(不低于10%)的获奖学生材料进行复核。
③ 发放:公示无异议后,中等职业学校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中职自治区奖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社会保障卡等一般银行储蓄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将获得中职自治区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及时更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