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知识库

如何“控辍保学”?

来源:融安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4-07-16 10:00  

一是依法控辍。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强师生、家长法律意识。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对经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监护人,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加强对初中在校生外出打工的监控,协调有关部门打击阻碍入学,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


二是管理控辍。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完善控辍保学工作制度。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和评价体系,严禁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学业的唯一标准。严格学籍管理,抓好转出转入各个环节,杜绝因管理不善引发学生辍学。


三是质量控辍。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辅导,采取积极有效教育方法,帮助学习困难学生、行为偏差学生取得进步,真正使学困生进得来,留得住,遏制学生由于厌学而辍学的倾向。


四是安全控辍。继续改善办学条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着力改善学校环境,确保学生不因学校办学条件差和安全无保障而辍学。


五是扶贫控辍。加大对家庭贫困学生的扶助力度,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大力倡导关爱互助精神,为困难学生提供更多的人文关怀,确保不让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六是情感控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一切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原则,尊重关爱学生,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严禁教师歧视、挖苦、体罚学生,使“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的学生劝得回”。


七是程序控辍。学生无故旷课三天的, 班主任及时进行家访,并做好家访记录,经过家访学生仍未到校就读的,班主任必须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要与包保人共同研究,采取措施促使学生返校就读。经动员确认学生已辍学的,上报当地政府,协调政府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得力措施,促使其送子女或被监护人返校就读。对拒不返校的,由分管镇政府(街道办)或教育行政部门发出《限期入学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一直至司法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