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教字〔2023〕30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中小学校教师评价
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局二层机构:
现将《融安县中小学校教师评价考核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融安县教育局
2023年8月21日
融安县中小学校教师评价考核指导意见
(试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实现打造柳州北部区域教育中心目标,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教育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考核评价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二、基本原则
实施中小学校教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班子成员、专任教师、其他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的职责情况,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
(一)学校班子成员
学校班子成员的管理考核包括师德师风、学校管理、队伍建设、工作成效、个人素质等方面的实绩。
(二)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的管理考核包括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工作成效等方面的实绩。
(三)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管理考核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成效等方面的实绩。
五、考核办法
(一)各中小学校正职(融安县高级中学和融安县第二中学除外)由县教育局考核。
(二)各中小学校副职班子成员(融安高中和融安二中除外)由县教育局和本校考核小组同时考核,其中县教育局考核得分占50%,本校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得分占50%。
(三)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均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其中按照中小学校教师管理考核指标考核得分占60%,教师教育教学情况民主测评得分占30%(其中班主任评议占10%),家长和学生评议各占5%(无学生评议,则家长评议占10%)。
六、考核程序
(一)筹备组建
各校要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实施细则,制定本校教师评价考核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正职、部分学校副职、工会主席、部分相关中层负责人、部分年级主任以及公道正派、政策业务水平和威信较高的优秀教职工代表组成,一般7-13人,由单数组成。除学校领导外的考核组成员可由学校党组织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考核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二)制定办法
学校教师管理考核小组依据本指导意见和学校实际,负责制定本校教师管理考核具体细则,明确扣分、加分办法。本校考核细则必须要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必须有80%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80%以上到会人员的同意才能通过),报县教育局审批备案后执行。管理考核细则一旦通过,一学年内一般不作改动。确实需要修订的,修正案经党组织和校行政班子讨论后,在教职工大会上通过。
(三)考核评议
每个学期末,学校管理考核小组结合平时考核记载,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组织实施考核评议。四年级至六年级教师的考核,应加入家长评议;七年级至高三教师的考核,应加入家长和学生评议。
学生和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班级的学生和家长对班主任、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每年抽取不同任课班级进行评议。
(四)计算考核得分
考核组计算各教师量化得分。
(五)确定考核等次
每年末,根据两个学期教师考核量化得分,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六)公示考核结果
教师考核等次要在本校公示5个工作日。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人事档案。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向考核组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各学校派出的支教轮岗一年以上教师的考核在服务学校进行。
七、考核形式
考核工作一般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合同时进行,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阶段性评价结合运用平时督学督查情况的记录和结果)。
八、考核结果运用
(一)原则上获优秀等次的考核总分达到90分以上;合格等次的分数在75-89分之间;基本合格等次的分数在60-74分之间;总分在60分以下评为不合格。
(二)本考核结果直接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及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其中:获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分数高低及人社部门相关比例要求,确定本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本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直接作为年度考核结果及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岗位或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工会疗养、培养培训、绩效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1.考核合格以上方可获岗位晋升的资格;考核优秀方可获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工会疗养的资格;对考评结果特别优秀的教师,通过网络媒体进行宣传表扬,同时在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中给予优先考虑;
2.考评不合格者,由县教育局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3.三年内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不得晋升岗位;
4.连续两年不合格的,由县教育局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视情况由教育局强制调离原单位进行交流,拒不执行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5.中层及以上领导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由县教育局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由县教育局予以免职。
九、工作要求
(一)教师考核评价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在制定本校具体实施细则时,要围绕考核要素,细化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指标体系和权重要符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课程改革的方向,正确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和约束惩戒作用。
(二)各校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教师思想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管理考核工作,以管理考核促进学校学科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促进素质教育的深入推进。
(三)将各学校制定和履行考核细则情况纳入每月督学和学期末综合督导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整个考核过程中,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者从严处理。
十、考核对象范围
被立案调查人员、在本校实际工作不满半年的、当年进入本校工作不满半年的、外出学习挂职借调超过半年的、因工伤或者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哺乳假超过半年的、当年退休超过半年的、病事假超过半年等人员,纳入考核对象范围,是否确定等次,按相关规定执行。受纪律处分、被问责人员纳入考核对象范围,如何确定等次,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方案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之前出台的本县相关办法若有冲突,以此次为准。附件指标供各校参考,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设计内容和赋分,报县教育局审批备案。
附件:1.中小学校教师评价考核参考指标(试行)
2.中小学校教师评价考核“一票否”指标(试行)
3.各中小学校正职、副职评价考核指标(试行)
4.教师民主测评参考指标(教职工用)
5.学生评价教师参考指标(学生用)
6.家长评价教师参考指标(家长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印发
附件1
中小学校教师评价考核参考指标(试行)
指标 | 加减分细则 | 建议分值 |
德 | 违反政治纪律、发表不当言论、有损教师形象的,扣 分。 | 20 |
存在违反《教师法》、《教育法》行为的,扣 分。 | ||
有妨碍学校规定教育教学任务完成、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每次扣 分。 | ||
能 | 在教育局和本校组织的督学督查中,在备、教、听、评、测、作业布置批改、教学进度等教学常规管理环节中及其他工作中,每有一项检查不达标,一项一次扣 分;拒不整改的,双倍扣分。 | 20 |
学期初未制定和上缴教学计划的,学期末未撰写和上缴教学总结和反思总结的,一次扣 分;总结无分析、敷衍了事的,每次扣 分。 | ||
一日常规未落实到位,每发现一次扣 分。上课学生纪律涣散、睡觉、或做其他无关动作超三分之一的,每次扣 分;未开展家访等家校联系工作的,扣 分。 | ||
勤 | 每旷工一天扣 分,每无故空堂一节课扣 分,每请事假一天扣 分,病假到期无故不上班一天扣 分,每迟到、早退、脱岗一次扣 分,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活动、教科研工作、培训、其他工作等每次扣 分。 | 20 |
每周核定的课时量和学校核定的其他工作量,无故不完成扣 分(按比例扣分),不按时按质完成的每次扣 分。 | ||
绩 | 本人所带学科、班级,期中、期末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的,每科(班)每次扣 分; | 20 |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 分; | ||
因工作不到位,使本校在区市各类督导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分;被县级指出问题又反复出现的,每次扣 分; | ||
绩 | 学困生和问题学生的转化有成效,或控辍保学工作有进步,可酌情加分。(各校制定成效考核细则) |
|
超额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等目标的,给予加 分。所带班级或学科期末成绩进步较大的,可酌情加分。(各校制定成效考核细则) |
| |
本人及所带班级(学生)获奖的,区级以上每人每次加 分,市级每人每次加 分,县级每人每次加 分,校级每人每次加 分。 |
| |
所带班级(学生)文化建设、德育建设、团队活动、文体活动等富有特色成效,配合学校完成中心工作或为学校取得荣誉的,每次加 分。 |
| |
廉 | 因师德师风被通报(点名)一次扣 分,被发现一次 扣 分,被投诉或反映调查属实一次扣 分。 | 20 |
注:1.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调整指标要求,制定各指标加减分分值。
2.德能勤绩廉五项考核指标,任何一项单项考核扣分高于30%的,不得评分优秀等次;高于70%的,直接定为基本合格。
附件2
中小学校教师评价考核“一票否”指标(试行)
指标 |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
考勤 | 经常迟到、早退、旷工、罢课或者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 |
工作量 | 有严重妨碍学校规定教育教学任务完成、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
师德师风 | 师德师风考核达不到基本要求的;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损害学生利益的; |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 |
触犯国家法律,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擅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延误教育教学工作、干扰正常教学次序的; | |
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或有侮辱学生,损害学生利益,造成严重影响的; | |
违规从事有偿家教,有举报查实,经教育无效的; | |
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 |
有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 |
违纪行为 | 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
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 |
其他 | 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因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且负主要责任的。 |
附件3
各中小学校正职评价考核指标(试行)
指标 | 细则 |
一、基础分值(100分) | |
综合考评 | 县教育局组织的学校学期综合考评中,本校考评得分与校级领导班子正职考核直接挂钩,占比50%。 |
民主评议 | 县教育局领导班子和各股室负责人参与的民主测评得分占比25%,主要评议抓学校管理、抓教师培训、内生发展动力、执行上级决策政策情况等方面。 |
本校教师参与的民主测评得分占比25%。 | |
二、减分项 | |
整改工作
| 在各项督学督导检查中,本人或本校被指出问题拒不整改的,每次扣1分。 |
在区市各类督导检查中,本人或本校被通报批评的,或被指出问题反复出现的,每次扣2分。 | |
工作态度 | 在区市县各类会议、活动中,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0.2分。 |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不落实区市县教育部门工作安排的,每次(项)扣 5分。 | |
纪律方面 | 因师德师风被通报一次扣5分,被发现一次扣 5分,被投诉调查属实一次扣5分。 |
抓学校管理不到位的,本校师德师风出现严重问题或被处分干部较多的,学校或本人被投诉较多核实属实的,学校或本人被县教育局相关股室反映问题较多的,由局班子研究,酌情扣分。 | |
三、加分项 | |
任务完成 | 超额完成县教育局下达的教育和教学工作任务的,或本校教育教学质量进步较大的,由局班子研究,酌情加分。 |
表彰表扬 | 学校及老师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或表扬或经验介绍的,根据表彰表扬层级及人数等,由局班子研究,酌情加分。 |
亮点特色 | 学校文化建设、德育建设、团队活动、文体活动等富有特色成效的,由局班子研究,酌情加分。 |
各中小学校副职评价考核指标(试行)
指标 | 细则 |
一、基础分值(50分) | |
综合考评 | 县教育局组织的学校学期综合考评中,本校考评得分与学校副职考核直接挂钩,占比50%。 |
民主评议 | 县教育局领导班子和各股室负责人参与的民主测评得分占比25%,主要评议执行上级决策政策情况、落实分管工作情况等方面。 |
学校正职参与民主测评得分占比25%。 | |
二、减分项 | |
整改工作
| 因分管工作不力,使本人或本校在各项督学督导检查中被指出问题拒不整改的,每次扣1分。 |
因分管工作不力,使本人或本校在区市各类督导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或被指出问题反复出现的,每次扣2分。 | |
工作态度 | 在区市县级各类会议、活动中,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0.2分。 |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不落实区市县教育部门工作安排的,每次(项)扣 5分。 | |
三、加分项 | |
亮点特色 | 分管工作出色,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或富有成效的,由局班子研究,酌情加分;分管部门、年级及老师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或表扬或经验介绍的,根据表彰表扬层级及人数等,由局班子研究,酌情加分。 |
注:以上校级领导班子管理考核指标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
附件4
教师民主测评参考指标(教职工用)
指标 | 指标要求 | 建议分值 |
职业操守 20分 | 1.忠于职守,教书育人; | 20分 |
2.工作认真负责,乐于承担工作; | ||
3.尊重学生,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 ||
4.一视同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 | ||
5.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 | ||
6.团结协作,尊重他人;顾全大局,服从组织,服从安排。 | ||
专业水平 20分 | 1.基础扎实或刻苦钻研业务; | 20分 |
2.熟悉教材,教案水平较高; | ||
3.教法多样,课堂气氛活跃; | ||
4.善于启发学生积极思考; | ||
5.重视学生学习习惯培养和学法指导; | ||
6.练考落实,批改、评讲及时。 | ||
教研教改 20分 | 1.勇于承担公开课,师生反映良好; | 20分 |
2.听课严肃认真,评课较有见地; | ||
3.参与承担教改课题; | ||
4.组织课外辅导,指导学科竞赛获奖; | ||
5.撰写总结、论文、教学设计、案例等,有一定价值。 | ||
教学效果 40分 | 1.学生学有兴趣,学习方法得当,学习能力增强,学习积极性高; | 40分 |
2..学困生和问题学生的转化有成效; | ||
3.课堂纪律有序,无睡觉打闹等情况;或较之前有较大好转; | ||
4. 学生学有所获,各层次的学生学习都有提高; | ||
5.圆满完成下达的教学目标,或教学成绩有较大进步。 |
说明:本表仅供各校考评时参考,各校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设计内容。
附件5
学生评价教师参考指标(学生用)
类别 | 序号 | 问题 | 建议分值 |
中
学
生
用 100分 | 1 | 善于发掘学生的有点、经常鼓励学生 | 5 |
2 | 对学生公平、一视同仁 | 5 | |
3 | 教学负责、要求严格 | 5 | |
4 | 教学方法灵活,善于启发学生思考 | 5 | |
5 | 学生参与课堂活动或发言的机会多 | 5 | |
6 | 尊重、关心学生 | 5 | |
7 | 学习本门课程很快 | 5 | |
8 | 每课堂的重点突出、有讲有练 | 5 | |
9 | 教师语言表达准确、清晰、逻辑性强 | 5 | |
10 | 批改作业及时、认真 | 5 | |
11 | 教师有幽默感、风趣、乐观 | 5 | |
12 | 积极运用多媒体教学,效果好 | 5 | |
13 | 课堂气氛活泼有趣、并且井然有序 | 5 | |
14 | 教师知识渊博,令人佩服 | 5 | |
15 | 板书简明扼要、布局合理 | 5 | |
16 | 无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 5 | |
17 | 课堂讲解清楚、深入浅出 | 5 | |
18 | 主动、耐心、细致地辅导学生 | 5 | |
19 | 班上大部分学生喜欢这位教师 | 5 | |
20 | 完全能听懂教师讲课 | 5 | |
小
学
生
用 100分 | 1 | 很关心我,经常找我谈心 | 5 |
2 | 很风趣、随和,我喜欢和老师在一起 | 5 | |
3 | 很负责、要求严格 | 5 | |
4 | 老师讲课清楚,我能听懂 | 5 | |
5 | 老师会经常表扬、鼓励我 | 5 | |
6 | 会启发学生动脑、动手、动口,我积极参加 | 5 | |
7 | 老师课上得很有意思,我很感兴趣 | 5 | |
8 | 老师字写的很漂亮,普通话说得好 | 5 | |
9 | 上课会常用一些教具、电教设备,对我很有帮助 | 5 | |
10 | 老师对学习有困难的同学很好、很耐心 | 5 | |
11 | 老师常和我父母谈话,帮助我进步 | 5 | |
12 | 老师上课不会迟到、早退、拖堂 | 5 | |
13 | 无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 5 | |
14 | 作业不多不少,老师全都改,改得很认真并检查订正 | 5 | |
15 | 课外老师主动辅导学生,很耐心 | 5 | |
16 | 组织课外活动,我很喜欢参加 | 5 | |
17 | 上老师的课收获很大 | 5 | |
18 | 我喜欢这位老师 | 5 | |
19 | 老师还很关心我在家里的生活、学习情况 | 5 | |
20 | 考完试,老师会及时讲评 | 5 |
说明:本表仅供各校考评时参考,各校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设计内容。
附件6
家长评价教师参考指标(家长用)
序号 | 问题 | 建议分值 |
1 | 教育思想端正,举止文明,作风正派。 | 10 |
2 | 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兴趣。 | 10 |
3 | 关心爱护学生,不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 10 |
4 | 尊重体谅家长,经常与家长交流学生情况。 | 10 |
5 | 不以教师权力向家长索要钱物或私下进行有偿补课。 | 10 |
6 | 尊重学生的人格,公平对待每一名学生,关心学困生。 | 10 |
7 | 教师收取各项费用名目清楚,告之家长收费标准。 | 10 |
8 | 认真上课、认真辅导学生学习。作业布置合理,认真批改作业。 | 10 |
9 | 课堂纪律有序,无睡觉打闹情况,或较之前有较大改观。 | 10 |
10 | 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水平情况。 | 10 |
说明:本表仅供各校考评时参考,各校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设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