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见习人员旷工,可以终止见习协议吗?
解答:见习人员应遵守见习基地的规章制度,见习期间见习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见习基地可终止见习协议,并将终止情况说明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一)无故旷工连续3天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
(二)不遵守见习基地规章制度,经教育未整改的;
(三)见习期间有主观重大过失,使见习基地遭受严重损失的;
(四)涉嫌犯罪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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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09-1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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