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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连续两年(2021-2022年度)未按规定 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公告

来源: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7-05 16:21  

广西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13户企业、融安县新安农机专业合作社等2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查询,你单位未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公示2021-2022年度报告,已被我局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你单位属于连续两年未年报的待清理对象之一。

如你单位尚在经营中或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及时与我局取得联系,补报企业年报、履行法定义务;如你单位已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

逾期不履行年报义务的,我局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将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相关行政处罚程序。

联系电话:0772-8120923(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个私登记信用管理股);地址:融安县长安镇广场北路13号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04室。

特此公告!


附件:1.广西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13户企业

2.融安县新安农机专业合作社等2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