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在退役时有关保险要与地方单位对接,退役后有关保险如何交、如何领等都与未来生活息息要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1、军人退役后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退役后如果是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退役后回农村的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2、军人退役后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役后如果是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役后回农村的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执行。
3、军人退役后参加工作的,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本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4、军人退役后参加工作的,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5、军人退役后参加工作的,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本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