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融安县已全面启动退役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抚对象的优待证申领工作,现将有关申领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符合《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二、申请材料
1.本人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及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2.委托他人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及电子证件照片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书面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
3.监护人代为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及电子证件照片外,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
4.申领优待证前应先建档立卡。如已建档立卡且信息完善,直接进行优待证申请办理;如果未建档立卡或信息不完善,应先建档立卡或完善信息后,再进行优待证申请办理。建档立卡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
②户口簿;
③退伍证、转业证、军队离休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2)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
②户口簿;
③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④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上)、出生证明等。已建档立卡的优待证申领对象,如信息有误或材料不完善,需根据建档立卡系统提示信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地点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
2.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对象,可向常住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
常住地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按照常住地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常住地居住证;
(2)申请人需在常住地购置住房并办理不动产权证3年以上,或申领并居住常住地公共租赁保障住房3年以上;
(3)申请人应在常住地有固定收入来源,并在常住地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或在常住地享受社会保险1年以上。
四、办理方式及流程
1.现场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入户办理。对年龄较大、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入户办理。
3.网上申请。申请人如果已进行建档立卡且信息完善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
登录网址:https://fwpt.mva.gov.cn:9433/net-portal/login
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录网址,按照提示进行实名注册、登录。
(2)按照操作提示,上传照片、完成申请信息填写。
(3)在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完成人脸识别、手机号验证、阅读并同意信息授权后,提交申请。
(4)系统页面上方出现“提交成功”,申请受理过程完成。
融安县优待证办理咨询、预约电话:
长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伍玉洁15077297208曾迪17877228826
板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莫世界 18977266087
浮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韦克13627805772
大良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刘成 17772019561
泗顶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梁登 18977253023
大将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王家鲁18178823218
雅瑶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夏小格18176401910
大坡乡退役军人服务站:李海涛13807726915
桥板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周健亮13737274630
沙子乡退役军人服务站:黄全德18777226969
东起乡退役军人服务站:谢健17707827122
潭头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符祖江19994456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