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我县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有关情况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8-01-30 16:22   作者:人社局

我县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有关情况

2018年度,是我县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原城镇居民医保合并开展征缴的第一年,合并后,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就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情况

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是从2017年9月1日开始,征缴方式由原来的手工收缴和银行代扣代缴改变为代收代缴、银行实时缴费、微信缴费和移动终端缴费方式进行缴费,缴费方式多样化,极大方便了参保群众的缴费渠道。截至2018年1月30日止,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为151293人,参保率为57.20%(此参保率按2016年底统计城乡居民人口数计算)。

二、存在问题

(一)参保费用逐年提高,影响了群众的参保积极性。参保个人缴纳费用由最初2007年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018年度每人每年180元,提高了18倍,对于部分参保群众,特别是家庭困难群众的家庭经济压力较大,影响了参保的积极性。

(二)参保信息不完整或缺漏,参保工作进度慢。原新农合信息系统与原城镇居民信息系统进行了整合,新系统于2017年7月上线。利用新系统进行参保缴费录入时出现两个问题,导致群众无法缴费:一是有部分群众在系统整合前,既参加新农合又参加城镇居保,系统整合后出现多个参保号;二是存在参保人员信息不全或缺漏的现象。参保人员只能到县社保局或乡镇社保中心更改信息后方能正常缴费,导致工作人员工作量大,参保工作进度慢。

(三)村级参保缴费平台建设滞后,大部分村级平台还是通过手工收缴方式进行收缴工作,即给参保基金带来风险,影响广大参保群众的参保待遇生效。手工收缴,容易导致收缴的参保基金过多积留在村级,如不及时缴存,容易导致基金的挪用等风险;同时,由于手工收缴,在进行台账登记时,由于收缴人员素质不一,登记信息不齐全,影响参保缴费录入工作,直接影响到参保人员的待遇问题。

三、建议

(一)尽快健全乡镇一级,特别是村一级城乡居保信息平台,完善参保缴费机制,推进无现金缴费方式,切实保障参保基金的安全。

(二)参保个人缴费金额的提高幅度应该适当放缓或暂时不提高个人缴费额度,同时给予参保缴费困难家庭更多奖励扶助参保缴费,进一步减轻广大城乡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参保缴费的经济压力。

(三)建议建立健全区一级参保人员信息大数据,完善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融安县人社局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