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及驻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国家部委《关于全力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21〕1931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柳政办〔2022〕7号)精神,2022年春运将从1月17日开始,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为统筹做好春运工作和春运疫情防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柳州市工作部署,严格落实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力做好春运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
为加强全县春运工作的组织协调,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融安县2022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做好春运工作和春运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廖鹏翔 副县长
副组长:苏世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明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莫 均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覃翠田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赵 勇 县教育局副局长
陆 田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覃 锋 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 杰 县民政局副局长
黄宗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覃钉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冯立雄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陈 萍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何 意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韦宗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韦义莲 县总工会副主席
覃 思 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副书记
吴才江 县气象局副局长
龙 建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务段
融安站站长
任永康 广西柳州泰禾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安
汽车总站副总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春运期间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明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莫均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别是:
(一)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组。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根据相关疫情防控方案及预案指导做好春运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赴重点地区协助开展疫情处置、医疗救治等工作。
(二)恶劣天气应急工作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气象局负责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机制,及时向各有关单位通报监测情况和预报预警信息。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会同县相关部门充分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准备,落实好铲冰除雪、应急救援等物资设备和应急运力;指导融安汽车站、火车站在汽车、火车发生大面积延误时,及时调派力量,做好引导疏散,避免出现大规模人员、车辆滞留。
(三)应急物资运输工作组。由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发展和改革、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提前制定管控条件下的应急物资保障预案,做好应急抢运、应急物流设施、应急队伍准备,加强对应急和民生车辆的通行管理,确保医疗防护物资、生活物资、能源物资运输通道畅通,避免因运输受阻造成生活物资短缺、价格大幅波动。对于实行严格管控的地区,必要时设置应急物资中转调运站,实行“无接触”接驳运输。
(四)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预案,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生产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准备。
四个工作组的牵头部门,于2022年1月30日前完成应急预案制定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各乡(镇)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春运协调工作,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要在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统一部署下,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组织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要给予重点保障。全县交通运输、铁路、公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成立春运工作机构,负责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的春运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三、提高意识,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一)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强化底线思维,充分预估风险挑战。加强中高风险地区返融来融人员的管理服务,严格查验从14天内有新冠病例省份的返融来融人员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体温检测异常、拒不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不按要求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要及时报告、处置。倡导县内干部群众就地过节,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尽量不出本区、不前往境外。既要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做好春运服务,也能在局部地区出现疫情后做好应急应对,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
(二)加强客运站场和交通工具防控。公路、铁路、水运各单位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工作。各类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春运期间严格落实满足防疫工作要求的通风、消毒等措施和频次。落实列车、长途客车、重点水域水路客运等交通运输工具的实名购票、对号入座。做好进站、候车(船)等站区空间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严格落实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码等查验要求和体温监测。公路、铁路、水运领域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分区分级疫情防控具体措施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三)强化健康监测和人员防护。细化落实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信息登记、设置隔离区等措施,加强客运一线服务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客运一线服务人员上岗前要检测体温,上岗期间要规范佩戴口罩,并督促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加快推进疫苗加强针接种,春运开始前推动具备条件的人员“应接尽接”。
(四)引导人民群众错峰出行。教育部门要有序组织学生离返校,指导高校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放假开学时间,尽可能错开春运时高峰期。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息工开工时间,组织做好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文旅部门要引导公众周边游、近郊游,减少长距离旅游外出。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及时预测发布热门目的地、交通枢纽客流量、道路拥堵等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
(五)加强春运前后疫情防控监督指导。春运开始前,各单位要组织对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交通运输部门重点排查治理客运站(出租车)不严格查验乘客健康码、乘客随意出入站口,客运班线车不按线路行驶、站外上客、沿途揽客,市际以上客运车辆不落实实名制购票,旅游包车异地违法违规经营等疫情防控隐患问题。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指导,及时通报疫情信息,推动公路、铁路、水运各单位完善防控措施,并指导重要交通枢纽设置隔离区(留验站)。
(六)确保春运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到位。针对局部突发疫情可能引发的交通管控、检查升级、客流突变、车次停开等情形,提前制定有关应急预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采取加大消杀力度、降低客座率等更严格防控措施,必要时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减少或暂停客运班线。
四、统筹协调,优化运力组织衔接
(一)确保交通运力充分。铁路部门要充分利用铁路输送能力,保证列车开行规模,重点做好通往云南、贵州、四川和广东等地区的运力安排和客运组织工作,为群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重要枢纽、重点水域、旅游景区等客流密集地区运力供给,优化车船发班频次和生产调度,提高运输能力,加强农村客运运力组织,方便农村群众出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教育、工会等部门要及时掌握监测点农民工、学生流动情况,组织农民工、学生有序流动。铁路部门要优化运输组织,统筹安排好煤炭、油气等能源物资和粮食等重要生活物资运输。
(二)优化出行方式衔接。要强化公路、铁路、水运等不同运输方式的统筹安排,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基础上,增强协调性和互补性,鼓励采用市场化手段创新联运方式,便利旅客顺畅中转换乘。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农村客运与铁路部门的对接,强化道路客运班线、公共汽车与铁路、水运运输在客流、班次、时刻上的对接,科学调配出租(网约)汽车运力,及时疏运到站旅客,畅通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
(三)强化货物运输保障。统筹兼顾客货运输,努力保障煤炭、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运输需求,做好春运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的运输保障。引导支持物流、快递等企业春运期间保持正常运营,为群众提供不间断服务。积极为司乘人员提供便捷的核酸检测等服务,坚决防止“一刀切”劝返,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启动应急物资运输中转站。
(四)提升旅客出行服务品质。各车站、码头等枢纽场站要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环境,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配备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物资,便于旅客临时购买或取用。客运枢纽要规范引导标志,设置急客绿色通道,优化安检、换乘、行李领取等流程,减少旅客进出站拥挤和站内聚集。进一步推广和应用电子客票,推进“无纸化”便捷出行。鼓励推广刷身份证自动核验健康码服务。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条件,增设必要的服务台和流动岗。严厉打击宰客等损害旅客权益行为。
(五)做好重点群体服务。要督促客运枢纽场站和运输企业加强老、幼、病、残、孕等重点旅客帮扶力度,提供关爱帮扶、“爱心通道”、重点旅客候车室等人性化服务设施,并落实防护措施。全面落实军人依法优先有关要求,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优先服务。规范客运企业价格行为,严格落实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儿童乘车优惠政策。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码”代办代查、人工售检票、咨询指引等服务,对老年人等群体采取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或持纸质证明通行等替代措施,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在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要及时掌握监测农民工、学生流动情况,协调当地道路客运、铁路运输企业尽量采取专车、专列的形式,为农民工和学生流动提供便利。
(六)精准实施志愿服务。共青团组织要按照倡导发动、安全第一,因地制宜、大站为主,精简岗位、优化服务的原则,稳妥开展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票务协助等实际需求,精准确定岗位,加强规范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上岗”和“谁使用、谁管理、谁保障”的原则,切实加强志愿者防疫及服务保障。
五、从严从细,全力保障春运安全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格落实省际包车客运业务备案要求,按规定配备驾驶员并严格按照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水运企业要加强对所属船舶的安全管理,切实落实恶劣天气限制开航等要求。车站、码头要严格执行安检制度,严防夹带“三品”进站;要全面优化旅客进出线路和乘落组织,防止出现拥挤踩踏事故。加强春运期间网约车安全管理。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公安交通管理和交通运输有关执法部门要加大对车站、码头等场站周边以及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重要节点的巡查管控力度,重点加强6座以上小客车路检路查。要严查严管“两客一危一货”和校车等重点车辆,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时查处纠正6座以上小客车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加大对异地开行的大中型客车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不按路线经营、站外揽客、非法营运等行为。
(三)全力保障交通路网畅通。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道路保畅的主体责任,公安交通管理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共同协调处置道路交通拥堵问题。要提前对春运易拥堵路段和收费站开展排查并制定疏导绕行方案,提前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站点。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及时发布高速公路路况和服务区信息,提早开展引导疏导。局部路段出现拥堵时,要及时向前后相邻地区通报,提前采取分流措施,避免长距离拥堵。高速公路出现车辆严重拥堵超过10公里和15公里,并持续时间超过1小时的路段,要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公安交通管理和交通运输部门。
(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制定并细化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应急物资运输预案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各类突发事件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县气象局要加强大风、寒潮、低温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时通报监测情况和预报预警信息。要在易结冰、积雪路段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除雪铲冰等设备,组织好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及时铲冰除雪,快速恢复道路通行条件。
六、尽心尽力,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一)加强健康安全出行宣传。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聚集性风险提示,引导公众出行时随身携带和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增强广大旅客疫情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持续开展春运出行信息发布,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提高车辆驾驶人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
(二)丰富春运宣传媒介途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综合利用各类媒体渠道,深度挖掘春运素材,突出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举措、春运感人事迹等。同时,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及时了解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切实关怀春运职工生活。加强对春运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提前备足必要的防疫物资。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大对坚守春运工作一线职工的关心关爱,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推动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息的权利。
七、加强值班,做好节日信息报送工作
交通运输、铁路、公路等运输管理部门要做好值班和客流班次统计的上报工作,各部门的运输统计报表按每日班次(列次)、人次、同比增长数的形式报市2022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如果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则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事故的基本情况。春运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总结,并于2022年2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统一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谢少红,联系电话:8150609,传真:8151939,OA:交通局,电子邮箱:rajtj0609@163.com。
2022年1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