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
卫生健康局文件
融卫发〔2021〕6号
———————————————
关于聘任何丽华等148位同志为村级
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员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
为做好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关于规范使用全区农村艾滋病防治补助经费的通知》(桂卫艾防发〔2015〕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
聘任何丽华同志为长安镇融江社区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廖红革同志为长安镇新民社区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杨仁亮同志为长安镇和平社区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龙 玲同志为长安镇新兴社区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陈祥彦同志为长安镇融康社区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彭 珊同志为长安镇桔东社区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欧燕凤同志为长安镇新安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李 燕同志为长安镇大巷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陈杏媛同志为长安镇隘面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曾 珍同志为长安镇河勒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郑 帮同志为长安镇小洲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万朋思同志为长安镇木寨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吴边智同志为长安镇木樟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陆彩龙同志为长安镇安宁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敖志兰同志为长安镇泗朗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杨晓晓同志为长安镇瑶送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陈新福同志为长安镇大坡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谢巧娟同志为长安镇大乐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肖干鲜同志为长安镇祥多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卢梦婷同志为长安镇红卫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朱益全同志为长安镇太平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骆丽云同志为长安镇竹子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唐文清同志为长安镇银洞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吴琦莉同志为长安镇大洲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谢志良同志为长安镇和寨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覃艳芬同志为长安镇江口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曾美萍同志为长安镇寻村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王桂香同志为长安镇塘寨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谢昌日同志为长安镇保江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杨小燕同志为长安镇珠玉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黄燕春同志为板榄镇板榄社区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贺美凤同志为板榄镇木吉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黄开燕同志为板榄镇山尾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赖运全同志为板榄镇四平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刘荣芳同志为板榄镇江北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张兴枚同志为板榄镇沙江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舒青燕同志为板榄镇里鸟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韦莉云同志为板榄镇门楼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罗 兵同志为板榄镇泗安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黄定福同志为板榄镇龙纳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戴盘珍同志为板榄镇东岭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李积强同志为板榄镇麻江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韦正芬同志为板榄镇古龙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李兰芳同志为板榄镇马步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兰桂菊同志为板榄镇拉叭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邓海仙同志为板榄镇拉谢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朱达莲同志为板榄镇蒙村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蒙远连同志为板榄镇官昔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梁红燕同志为雅瑶乡福田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余昭荣同志为雅瑶乡雅瑶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邓 华同志为雅瑶乡大琴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韦世科同志为雅瑶乡章口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覃孟兰同志为雅瑶乡黄金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刘乔英同志为雅瑶乡冠带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黄 建同志为雅瑶乡车平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胡德兵同志为雅瑶乡苏田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张娜娜同志为浮石镇浮石社区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黄秋香同志为浮石镇长龙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赵爱华同志为浮石镇浮石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张燕华同志为浮石镇隘口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郑东华同志为浮石镇鹭鹚洲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雷媛媛同志为浮石镇泉头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吴陈荣同志为浮石镇六寮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覃宇琼同志为浮石镇谏村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何静清同志为浮石镇桥头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韦玉萍同志为浮石镇木瓜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韦柳平同志为浮石镇小律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卫立清同志为浮石镇起西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许美贤同志为浮石镇东江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吴丽明同志为东起乡安太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龙大智同志为东起乡红日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覃圣安同志为东起乡崖脚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邓 斌同志为东起乡良村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黄起娇同志为东起乡长丰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雷光传同志为沙子乡麻山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陈霜秋同志为沙子乡三睦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覃菊香同志为沙子乡红妙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罗 坤同志为沙子乡沙子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刘春燕同志为沙子乡桐木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赖美香同志为沙子乡古益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秦成军同志为泗顶镇泗顶社区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黄丽萍同志为泗顶镇三坡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韦大居同志为泗顶镇振彩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尹三美同志为泗顶镇寿局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韦素香同志为泗顶镇泗顶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阮海英同志为泗顶镇上洞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韦丽美同志为泗顶镇吉照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何柳芳同志为泗顶镇马田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覃海业同志为泗顶镇山贝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韦建光同志为泗顶镇儒南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黄 英同志为桥板乡桥板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覃芬吉同志为桥板乡中村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韦金妹同志为桥板乡下良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黄祥爱同志为桥板乡良老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覃新彰同志为桥板乡古板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覃英莲同志为桥板乡阳山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吕先秀同志为桥板乡江边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粟声勇同志为桥板乡温塘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罗祖民同志为桥板乡二村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覃慧群同志为桥板乡古丹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秦海燕同志为大良镇大良社区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麦柳凡同志为大良镇湖洞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莫荣方同志为大良镇良北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韦前晴同志为大良镇山口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吕 婷同志为大良镇永安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黄乐涛同志为大良镇大良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李厚明同志为大良镇新和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罗仕光同志为大良镇石门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韦美莲同志为大良镇古兰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周爱荣同志为大良镇新寨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罗永崇同志为大良镇杨柳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吕小玲同志为大良镇和南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韦华强同志为大良镇龙山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秦珍宽同志为潭头乡大岸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莫贵德同志为潭头乡岭背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苏翠群同志为潭头乡红岭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莫大红同志为潭头乡龙城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沈家洪同志为潭头乡东相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罗胜才同志为潭头乡西岸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韦树和同志为潭头乡何洞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陈联强同志为潭头乡潭头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卢孟香同志为潭头乡新林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苏彩萍同志为潭头乡新桂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龙太枝同志为潭头乡培村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罗伟琼同志为大坡乡星上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黄先亮同志为大坡乡下寨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黄绍英同志为大坡乡福上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韦国美同志为大坡乡六局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黄 莉同志为大坡乡治安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韦桂凤同志为大坡乡同仕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韦日东同志为大坡乡星下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黄先礼同志为大坡乡福下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肖宗宇同志为大坡乡岗伟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韦彦秋同志为大将镇大将社区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曾彩芳同志为大将镇雅仕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罗安雄同志为大将镇才妙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张罗亿同志为大将镇东潭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王训勇同志为大将镇瓜洞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邓爱华同志为大将镇董安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龙美仙同志为大将镇保安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王 香同志为大将镇古云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卫小凤同志为大将镇板茂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卢德谦同志为大将镇龙妙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李朝军同志为大将镇富乐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韦声池同志为大将镇合理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石玉群同志为大将镇太江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黄宗志同志为大将镇设洞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聘任潘利团同志为大将镇大华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
一、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员(简称村防艾宣传员,下同)聘任期限。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再确定续聘事项。村防艾宣传员在聘用期限内如果对工作不负责任,以及因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所分配的工作,由乡镇卫生院提出,县卫生健康局可以解聘。
二、村防艾宣传员工作职责。
(一)掌握本行政村的基本情况,包括每季度收集一次本行政村高危人群、重点人群、外出务工人员的联系信息、制定本行政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
(二)负责本行政村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包括村屯户外固定标语刷写、张贴防艾宣传挂图以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入户宣传、外出务工人员宣传等工作,确保农村居民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三)负责本行政村高危人群干预工作,及时发现本行政村高危场所(如卖淫嫖娼窝点),记录场所数量、活动人数、年龄及性别情况,并向当地卫生院防艾工作人员报告,动员本村有高危行为的人到乡镇卫生院或疾控中心进行HIV抗体检测;
(四)负责本行政村传染源管理,完成疾控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完成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的流调、随访、转介和心理辅导等工作;
(五)在受聘任期限内自觉接受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以及当地乡镇卫生院业务指导及考核管理。
(六)完成上级布置的防治艾滋病各项工作任务。
三、村防艾宣传员聘任期间工资补助。
(一)工资补助标准。村防艾宣传员工资补助标准以行政村人口数为基数发放,行政村人口数(常住人口,以计生年报表为准)在1500人以下的,每人每月补助250元,人口数在1500至2500人的每人每月补助300元,人口数在2500人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350元。
(二)工资补助拨付及发放方式。工资补助由县卫生健康局于3月份一次拨付到各乡镇卫生院,发放采取预发和季度考核后结算的方式,每月由乡镇卫生院先预发70%的工资给村防艾宣传员,在乡镇卫生院每季度考核、督查后,根据考核、督查结果,对完成目标任务(达标、优秀)的,予以核发剩余的30%工资(绩效工资);对未完成工作任务(不达标)的,相应扣减绩效工资,扣减的绩效工资用于奖励本乡镇工作完成较好的宣传员。
四、考核工作。
由乡镇卫生院根据《融安县村级艾滋病防治工作考核评估评分标准》(评分标准总分为200分,160分以上为优秀,120分为达标,低于120分为不达标。其中,入户宣传率作为硬性指标,凡年终检查入户率达不到85%的一律视为不达标)每季度对村防艾宣传员进行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工资补助发放的依据。县卫生健康局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对村防艾宣传员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同样作为工资补助发放的依据。
附件:融安县村级艾滋病防治工作考核评估评分标准
2021年3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印发
附件: 融安县村级艾滋病防治工作考核评估评分标准 | ||||||
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人员: | ||||||
项目 | 考核指标 | 分值 | 考核内容与方法 | 评分标准 | 扣分原因 | 实得分 |
基本情况 | 掌握本行政村的基本情况 | 10 | 本行政村人口 人、户数 户,自然村屯 个、村委会 人、村医 人、外出务工 人、本村累计感染人数 人、上年新发现报告 人、有高危行为 人。建立或打印本村人口情况表(包括户名、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 | 建立人口基本情况表得10分,不建立得0分。 | ||
收集高危、重点、外出人员信息 | 15 | 每个季度收集一次本行政村高危人群、重点人群、外出务工人员的联系信息,有联系登记表。 | 全部收集得满分。 | |||
工作计划 | 10 | 制定本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第一季度之前完成。 | 制定工作计划得10分,否则得0分。 | |||
宣传教育 | 艾滋病宣传标语刷写 | 10 | 现场查看,本行政村共刷写艾滋病固定宣传标语 条。 | 在明显位置刷写2条以上得10分。位置不明显扣5分,少1条扣5分。 | ||
艾滋病入户宣传 | 40 | 本行政村有 户,累计宣传 户,累计覆盖 人。第一季度要覆盖30%,第二季度要覆盖60%,第三季度覆盖90%,第四季度应100%覆盖。 | 按进度完成入户宣传得40分,每少一户扣2分(以有入户宣传记录,户主签字确认为准,以及村干部作证),扣完为止。 | |||
外出务工人员宣传 | 15 | 查阅外出务工人员宣传登记本,随机联系10名进行抽查(不足10名的全部抽查),是否接受过宣传材料、短信、电话告知等。 | 全部宣传得20分,每少宣传1人扣2分,扣完为止。 | |||
播放或微信转发防艾宣传教育片 | 15 | 至少组织开展全村规模的艾滋病知识讲座或宣传教育活动1次、播放或微信转发防艾宣传教育片1次以上(电影公司下乡播放的防艾宣传片有记录也可以)。 | 宣传活动和宣传片播放各占7.5分,共15分。查看工作记录、现场照片等相关材料,佐证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没开展活动,不得分。 | |||
村委会、村卫生室宣传氛围 | 10 | 在明显位置张贴防艾宣传画,备有防艾宣传小折页等宣传材料。 | 全部完善得满分,缺一扣5分。 | |||
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调查 | 50 | 现场随机抽取10位农村居民进行问卷调查。 | 农村居民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得50分,<90%≥80%得30分;<80%≥70%得10分;低于70%不得分。 | |||
安全套管理 | 安全套管理 | 15 | 有安全套自取箱(设备),有安全套发放登记本,安全套发放有完整记录。 | 全部完善得满分,缺自取箱(设备)或发放记录本不得分,安全套发放记录不完整酌情扣分。 | ||
高危人群干预 | 发现高危场所 | 10 | 及时发现本村屯高危场所(如卖淫嫖娼窝点),记录场所数量、活动人数、年龄及性别情况,并向卫生院艾防人员报告。动员本村屯有高危行为的人到卫生院或疾控中心进行HIV抗体检测。现场走访,查看干预活动佐证材料:图片、记录、影像等。 | 有发现、报告、动员各得5分。本村有高危场所但未发现上报扣10分,有高危行为人未动员检测的扣10分。如已开展高危场所搜寻工作,但该村确无高危场所,此项分值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