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融安县卫健系统整治收受“红包”
回扣问题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各级关于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推进全县医药领域行业性系统性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加强违纪违法线索收集,现向社会公布集中整治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4月至2024年10月。
二、举报对象
卫生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内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内提供服务、接受医疗机构管理的其他社会从业人员;医药企业(药品试剂、设备器械、医用耗材等厂家)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等。
三、举报内容
(一)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二)接受患者及其亲友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收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
(四)接受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卫生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接受下属及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接受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凡违反以上任意一款的工作人员均列入融安县卫健系统收受“红包”回扣专项整治工作的范畴。
四、举报方式
邮箱:rawjjfgg@126.com。
来信:融安县卫生健康局法规股收(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新民一区325号融安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办公室,邮编:545400)。
电话:0771-8135092(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五、其他事宜
(一)举报人应尽可能通过邮箱或来信方式举报,提供材料需尽可能详尽细节(时间、地点、单位、人物、具体事项和佐证材料等),鼓励实名举报并附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和反馈。
(二)举报人不得虚构线索和夸大事实,对虚报、谎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群众如实举报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202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