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四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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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安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3-12-29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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