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承诺审批事项基础目录的通知》(桂政务办发〔2021〕6号)文件精神,经广泛收集汇总我县各有关单位承诺审批事项基础目录意见,现形成《2021年融安县承诺审批事项基础目录》,现予以公布。
承诺审批事项基础目录公布后,所涉及的单位请认真研究承诺审批相关文件,于7月30日前更新承诺审批事项实施清单,编制承诺审批办事流程图。同时,应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事项管理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统计信息”标签页勾选“是否实行承诺审批”要素,确保实施清单的填写与公布的目录一致。
附件:《2021年融安县承诺审批事项基础目录》(共99项)
融安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